今日從細價股的估值話題,轉到股東成本價之上,不論估值,還是成本價,都是對細價股的現價定位進行評估。經過之前八篇文章的估值探討,歸納出二重估值,分別是市賬率分析和殼價分析,有不少讀者以為上述兩個分析都得出現價偏低的結論,便可安心買入股份;但實情這樣入市仍存在較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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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賬率分析+殼價分析 

要知道無論是市賬率分析或殼價分析,都是以上市公司提供的財務資料進行研究,我們無法保證數據不存在「發水」,暗示或會出現高估上市公司價值的情況。可見單憑估值分析,未能確保我們能在有利的價格進場,於是我們需要從另一角度分析股價定位。

八篇細價股之估值分析文章 

誠然,單是對細價股進行估值分析,經已是市場上極少投資者或分析港股的專家能辦到,更遑論是我們現在探討的股東成本價。故此之前八篇的細價股之估值分析文章,我是毫無保留地向大家傳授估值心得,絕得值得大家再三重溫,掌握箇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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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權不少於5%便是大股東

回看今次的主題,「成本價」顧名思義是指股份買入價,表面看來概念容易理解;但若要計出股東成本價,卻要先瞭解股東的不同類別。坊間傾向將持有大量股份者,稱為「大股東」;但按港交所的定義,佔權不少於5%便是大股東。

計出股東成本價

對於5%門檻的關注點,在於需要進行「權益披露」,就是在買賣股份時,要向公眾披露交易股數、交易價,以及交易完成後的持股量和股權佔比變化。正因如此,「大股東」有別於坊間股權大持份者的理解,關注點只在於向公眾披露股權變動訊息,所以要計出股東成本價,股份必須存在佔權不少於5%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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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東」和「控股股東」

而佔權不少於5%的股東,除了「大股東」,還有另外兩個類別,分別是:「主要股東」和「控股股東」,相對佔權是介乎10%至少於30%;以及介乎30%至少於75%。

  • 「主要股東」一般有權力撤換董事,所以主要股東往往會直接或間接令上市公司按照其意願作決策。其佔權多寡的參考性,顯然較「大股東」為高,所以在任何需要顯示上市公司股權架構的公告或財政報告上,均會列示所有董事、主要股東和控股股東的持股量,以及股權佔比。
  • 至於「控股股東」,是對上市公司有控股主導權的股東,直接對上市公司擁有決策的主導權,視為上市公司的主人。當然,若上市公司多於一名控股股東,則以佔權較多者擁有的主導權較大。

要約人不想提出要約 可申請「清洗豁免」

因控股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超然地位,所以任何股東跨越30%的佔權 (要約人),按《上市規則》必須向其餘股東 (受要約人) 提出全購要約,即提出買入這等股東的持股邀請。倘若要約人不想提出要約,可以申請「清洗豁免」,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進行決議,當潛在要約人投票逾半通過決議案,要約人才可以不提出全購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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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佔權上限為75% 

值得留意控股股東的佔權上限為75%,理由是《上市規則》列明公眾股東佔權不能少於25%;否則股份便要停牌,待非公眾股東出售股份後,直至公眾持股佔比重上25%或以上,股份才可恢復交易。而在股權分佈上有一種極端的情況,就是單一股東收購股份至佔權不少於90%,這樣股份會被港交所撤銷上市地位,即「私有化」安排。

「私有化」安排 

而普遍的「私有化」安排,單一股東往往佔權為75.00%或以下,所以現通過股東特別大會表決方能成事,如此便要通過兩項決議案,分別是贊成私有化者佔權不少於3/4;以及反對私有化者佔權少於1/10。

為免篇幅太長,下回繼續與大家探討股東成本價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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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時報 HKBT 投資專欄【聶Sir學堂】作者聶Sir|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金融服務系,獨立股評人,超過20年投資及教學經驗。
圖片:作者提供
專欄作者:聶振邦( 人稱「聶Sir」)

作者簡介:聶Sir聶振邦為博威環球證券首席分析師,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金融服務系,超過20年投資及教學經驗,累積學生逾千名,亦是四本暢銷投資理財書籍作者,擅長上市公司公告解讀,不論實業股和財技股,都能制定攻防兼備的操作策略。

筆者確認本人及其有聯繫者均沒有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執筆前三十天內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發出後三個營業日內交易上述的股票。此外,筆者現時也並未持有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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