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索償真實個案】為保障自身安全及財物,不少人都會選擇購買旅遊保險。然而,一名港爸去西藏旅行時,懷疑因為高山症病逝,但其兒子卻因為一個原因被拒絕120萬元的旅遊保險賠償。即睇詳情!

保險索償真實個案:港爸西藏旅行

保險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在2023年審結了354宗索償投訴個案,當中有12.5%與旅遊保險有關,排名第三。

其中一宗個案的馮先生於西藏的羊卓雍錯遊覽期間感到身體不適,出現高原反應的症狀,主要症狀為頭痛。他的情況持續且惡化,最終失去知覺。

疑因高山症病逝

馮先生同行的朋友迅速給予氧氣並為他進行心肺復甦,惟馮先生沒有反應。隨後,馮先生被緊急送往當地醫院進行即時及緊急治療。但遺憾的是,馮先生在同日去世。

根據死亡證明書顯示,馮先生的死因為意外死亡,懷疑是高原反應。

一個原因旅遊保險拒賠

然而,保險公司拒絕接納馮先生兒子提出的意外身故保障及運送遺體/骨灰回香港的相關費用的索償申請。

理由是馮先生的死亡並不是由意外、暴力、外在及可見原因造成,未能符合旅遊保單內「意外」定義的要求。

旅遊保單「意外」定義

有關保單的條款訂明:「倘若於保險期內,受保人純粹因意外直接引致死亡或永久傷殘,保險公司將會根據……保障賠償表向受保人或受保人的合法個人代表支付賠償金額」。

而「意外」是指「因意外、暴力、外在及可見因素引致並且完全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事故」。

「高山症」一般視為疾病

投訴委員會指出從醫學角度來看 ,「高山症」被視為一種醫療狀況,當人們迅速攀登到高海拔地區而沒有給予身體足夠的適應時間,就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同時「高山症」一般被視為疾病,而非意外事故,它是由於高海拔地區氧氣供應減少而引起,可能導致頭痛、暈眩、噁心、疲累及呼吸困難等症狀。

非意外事故

鑑於「高山症」被視為疾病而非意外事故,而現時亦沒有客觀證據顯示馮先生的死亡是因意外事故造成,因此投訴委員會認同保險公司的觀點,同意馮先生的情況不符合保單內「意外」的定義。

拒賠120萬旅遊保險

從保單的角度看,「高山症」不被視為由意外、暴力、外在及可見原因引致的事故。

投訴委員會裁定保險公司拒絕對馮先生兒子作出120萬港元的人身意外身故保障賠償的決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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