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公布一名姓趙的保險代理多次偽冒客戶簽名,以及唆使他人冒充客戶的行為,並表示暫時吊銷趙姓保險代理的牌照10個月作為懲罰,詳情如下。

違規行為(1)偽冒簽名

涉事保險代理趙建峯是一名個人保險代理兼註冊強積金附屬中介人,他在2016年獲得一名客戶指示以註冊強積金附屬中介人的身份,將其強積金累算權益從數名強積金受託人轉移至委任趙建峯的主事中介人。

然而,於2017年至2020年期間,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趙建峯在5份轉移申請表上偽造了客戶的簽名。

違規行為(2)冒充客戶

此外,趙建峯亦獲得不同女同事的協助,6次冒充客戶致電將轉移累算權益的相關受託人,以獲得客戶的詳細帳戶資料。

直到2020年,因為他使用了錯誤的轉移申請表,導致主事中介人通知客戶,客戶始意識到她從沒有在有關表格上簽名,趙建峯的做法才因而曝光。

罰吊銷牌照10個月

由於保監局負有監察保險業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合規情況的法定職責,因此保監局作為該強積金中介人的前線監督就此事展開調查。 在經過保監局與積金局討論並考慮調查結果後,決定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採取紀律行動,暫時吊銷趙建峯牌照10個月。

保監局:行為缺乏誠信

保監局指出趙建峯進行轉移的方式顯示他的行為缺乏誠信。填寫申請表並為此目的獲取客戶的個人資料,是作為保險中介人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重要工作,這亦是作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職責。

然而,他表現出在申請表上偽冒客戶簽署的傾向,並誘騙同事冒充客戶來獲取客戶資料,這表明他缺乏道德和誠信,以至於令人質疑他是否適合作為保險代理人進行受規管活動。 因此,暫時吊銷其牌照是合理且必要的,以懲罰和阻止類似行為,並令他有時間反思和改過。

紀律行動權衡6個情況

不過,保監局確認趙建峯承認自己的不當行為,並配合接受紀律行動,從而使此事得到迅速解決。這是他改過自新的必要第一步。於是,保監局在決定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施加紀律行動時,已權衡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1. 趙先生於2017年至2020年期間,在五份強積金轉移申請表上偽冒客戶簽名;
  2. 趙先生分別指示至少兩位女同事冒充客戶六次;
  3. 趙先生從上述行為中獲得財務利益(即佣金);
  4. 趙先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
  5. 趙先生過往並無其他被紀律處分的紀錄;以及
  6. 需要傳達訊息以阻嚇類似行為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更多香港保險相關文章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