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消委會發表報告所示,不時接獲有關配眼鏡的投訴,當中涉及驗眼結果馬虎,以致配戴新鏡後視力反變模糊等事件。到底投訴事件最後如何解決?以下詳細講解並列出配眼鏡前4點留意。

新鏡配戴反變視力模糊

其中個案提到有投訴人攜同舊度數紀錄到眼鏡店配眼鏡,給予視光師參考之餘亦告知對方自己有近視、遠視及散光。但惟視光師拒絕參考舊紀錄,直接為其進行檢查。整個程序迅速完成,投訴人認為視光師態度懶散及敷衍。

投訴人試戴新眼鏡數星期後,一直感到視力模糊,於是翻查當日的驗眼紀錄,發現視光師根本沒有驗到其有散光。投訴人遂到另一眼鏡店再次驗眼,認為另一眼鏡店視光師服務細心,除了以不同類型儀器驗眼外,更為每邊眼睛試戴不同度數及散光軸度的鏡片作比較。

投訴人認為跟視光師驗眼出錯+處事馬虎所致

投訴人對比兩間店铺的驗眼結果,發現數據懸殊,於是返回原本眼鏡店展示兩邊數據差異並反映不滿,店員解釋稱投訴人手持的A店資料是尚末完成分析的數據,並不能作準。

投訴人則認為原本的眼鏡店所配製的眼鏡無法改善視力,乃視光師驗眼出錯及處事馬虎所致,於是向消委會尋求協助,並要求退款。經消委會介入後該店表示會作出檢討及改善,並願意以現金方式作退款,個案終獲解決。

另外2宗投訴個案涉變色鏡及防藍光眼鏡

除此之外,消委會亦列了另外2類個案包括:「變色鏡產品照片與實際效果不符有誤導之嫌」以及「防藍光眼鏡反光又現鬼影商店拒退款」,兩宗投訴經消委會介入後涉事眼鏡店均願意作補償方案,惟變色鏡一事相關投訴人則仍在考慮是否接受方案。

事實上從消委會數據,眼鏡投訴數字按年有下降趨勢,但如果單以2023年1-2月(6宗)及2024年1-2月(8宗)相比,則有上升態勢。

配眼鏡前留意4點

最後消委會提醒市民訴選購眼鏡時應留意4點:

  1. 購買前不要單純被廣告或優惠吸引,應多加留意商戶的信譽及口碑,亦可參考過往及親友的經驗,並由註冊的視光師提供服務。現時本港的視光師須於視光師管理委員會註冊並受規管,消費者可於委員會網頁查核註冊視光師名單
  2. 鏡片的附加功能五花八門.配合不同的塗膜或濾鏡便能達至變色、防藍光或防花防霧等功效。消費者需留意不同等級及價錢的物料或會影響眼鏡的功能表現,可以多向商戶查詢是否有實物或樣板可作多考,並查詢清楚售後保用範圍與條款
  3. 收到新眼鏡時宜立即試戴,如感到視力模糊或不適,應盡快向商戶提出以作調校。同時,亦應妥善保留收據及驗眼紀錄等交易文件,以便在發生消費糾紛時有據可依
  4. 近年不少消費者或因價格較便宜等因索而考慮到內地配眼鏡。儘管價錢較低,選擇眼鏡店時亦要留意其口碑和視光師的專業資格,和需要往返内地的次數而增加交通成本和所需時間

更多消委會測試內容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