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市】早前一場颱風揭發不少豪宅獨立屋僭建佔地違建!事實上不少新界村屋都有僭建情況,近日再有兩名業主不遵從《建築物條例》清拆令被定罪罰款!

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清拆令被罰款

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分別於粉嶺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16萬元。

僭建個案(1)粉嶺永寧圍4層高村屋天台僭建仲有地庫

第一宗個䅁涉及粉嶺永寧圍一幢四層高的僭建村屋(包括一層地庫及三層高上蓋)及一個位於該村屋天台上約60平方米的僭建物。

有關僭建物無屋宇署批准及同意

由於有關屋宇不會獲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不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而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該業主被判罰款合共76,190元

由於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9月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有關業主在法庭求情時表示會安排所需的清拆工程,最終該業主被判罰款合共76,190元。

僭建個案(2)元朗新慶村村屋天台僭建

第二宗個案涉及位於元朗新慶村一幢村屋天台上一個面積約30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該業主被定罪及罰款88,460元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9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88,460元。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最高可處罰款20萬及監禁一年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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