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招聘活動推廣助理,月薪13,740元,申請人毋須大學畢業,亦不用工作經驗,職責為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等,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387
  •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油尖旺民政事務處
  • 職位名稱:活動推廣助理
  • 薪酬:月薪13,740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活動推廣助理入職條件

  •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 (c)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能力及其他一般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要求

  •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推廣助理職責

  1. 為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2. 就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和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推廣助理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不多於一年。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合約屆滿後,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獲聘者或須於戶外和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福利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推廣助理受聘人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在受聘時確定可享有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7/2023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填妥表格後,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連同學歷/成績表/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親身遞交或郵寄至下列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面須註明「申請活動推廣助理」。

未獲邀面試視作落選

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二至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推廣助理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6樓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人事組
  • 查詢電話:2399 2579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13/10/2023 17: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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