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為鼓勵市民源頭減廢及推動回收,政府原定於今年年底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但據最新消息指,計劃由於垃圾膠袋招標延誤,將推遲至2024年4月1日起才實施。市民要留意垃圾徵費計劃下的各項規定,才可以兼顧環保及盡量慳下徵收費用!

垃圾徵費幾時開始?

垃圾收費,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對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根據立法會會議議程,環境事務委員會將於下週五(7月14日)的會議上,討論有關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事宜,料交代有關計劃實施日期及半年適應期向公屋住戶、「三無大廈」及鄉效住所,合共近105萬戶發放指定垃圾袋等安排。

垃圾徴費法例要求及罰則

根據現有規定,如市民將沒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擺放在以下執法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的司機或職員,即屬違法,罰則如下:

  • 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
  •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一般垃圾「按袋」收費表

重量 收費
3公升 $0.3
5公升 $0.6
10公升 $1.1
15公升 $1.7
20公升 $2.2
35公升 $3.9
50公升 $5.5
75公升 $8.5
100公升 $11

大型垃圾「按標籤」收費

如市民須棄置未能放進指定袋的大型垃圾,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大型傢俬,徵費則會是「按標籤」收費,必須於在指定地點棄置大型垃圾前貼上指定標籤,方可棄置。每個指定標籤劃一收費為$11,可棄置的地點包括:

  • 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只適用於按袋/按標籤收費模式)

  • 食環署垃圾收集站

  • 食環署垃圾桶站

  • 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包括壓縮型及非壓縮型垃圾車)

按重收「入閘費」

如市民所在處所使用的垃圾收集服務,是經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收集,則會使用按重數「入閘費」的模式收費。市民毋須以指定袋包妥垃圾、或在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有關垃圾將按重量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徵收「入閘費」。

有關市民所在的處所如何攤分「入閘費」,請向物業管理公司、清潔承辦商或私營廢物收集商查詢。

登記入閘費系統

市民亦可向環保署申請登記成為「入閘費」帳戶持有人,並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進入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棄置垃圾。帳戶可分為甲類及乙類兩種,一般戶主以申請甲類帳戶為主:

  • 「甲類帳戶」戶主可使用其帳戶下已登記車輛運送垃圾到廢物處理設施棄置
  • 按登記車輛數目繳交按金
  • 物業管理公司及清潔承辦商可直接聘請持有「甲類帳戶」的私營廢物收集商代為收集及處置垃圾
  • 環保署會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向帳戶戶主發出月結單

至於乙類類帳戶則主要適用於具規模的垃圾產生者(即日常產生大量垃圾的處所,例如大型設施、工廠、商場等)。

必須使用正版指定袋及指定標籤

市民須使用正版指定袋/標籤來棄置垃圾,這些正貨只會在獲授權的銷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銷售點、網上平台或自動售賣機購買指定袋/標籤,獲授權的實體銷售點將容後公佈。

環保署已在憲報刊登公告,訂明指定袋/標籤的規格,包括其大小、形狀、設計及用料,以便市民辨別其真偽。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未妥善處理的「違規垃圾」

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或「按標籤」 收費模式下,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具體來說,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也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

另外,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否則該等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

留意3個要點免棄置「違規垃圾」

沒有「以指定袋包妥」的例子包括:

  • 袋中垃圾有部分從袋口伸出
  • 袋中垃圾有部分從袋身破口伸出
  • 未有束緊袋口,令當中的垃圾掉出

如何慳多啲?

垃圾收費網站提示,要減少垃圾收費的開支,源頭減廢是首要方法。另外,把回收物透過各種合適的渠道循環再用/再造,亦可減少垃圾收費的開支。舉例說,市民可以善用環保署的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把分類出來的回收物交到這些回收點,積極把回收融入日常生活當中。

市民也可經由垃圾收費網的「慳多啲計算機」,計算每月垃圾費開支,以了解哪方面的垃圾最多;或是瀏覽香港減廢網站,獲得更多減廢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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