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公屋富戶】租住公屋政策的原意,是幫助更多買不起樓的人盡快上樓,但現正居住公屋的人士,卻不一定是社會基層。最近有網民表示,自己認識的新朋友雖然住在公屋單位,卻一身名牌名錶、揸名車,其實公屋富戶如何避過審查,而公屋富戶政策又有何規定?

公屋富戶|網民大呻公屋朋友「好有錢」感卑微

近日在網上論壇「親子王國」有一則以「公屋富戶真厲害」的帖文,發帖人指,最近認識的公屋朋友很富有,全屋奢華裝修,還擁有名牌手錶、揸法拉利,直指其「內外不一」,更說在發現對方如此有錢之後,「發覺自己有點卑微」。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避過審查

照理說,入住公屋須經過重重申請手續和審查,其中入息和資產上限更是能否入住公屋最重要的因素。公屋富戶是如何躲過審查?發帖的網民就說,「他說他所有資金收都在國內」,而且都用現金出門,被家訪時又報稱沒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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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網民回應:支持舉報

帖文一出,大部份網民都對公屋富戶的行徑相當不齒:

  • 「支持舉報!咁有錢就唔好霸住有需要嘅人!會折福」
  • 「即使不成功,麻煩一下他都好」
  • 「唔係好明,其實有錢點解唔住好D」
  • 「真係咁有錢比人知住公屋都幾肉酸」

公屋富戶政策|確保資源分配妥當

事實上,房屋署對於分配公屋有一套固定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就是為了讓公屋資源可以分配給有迫切住屋需求的人士。根據富戶政策的基本原則,在以下幾個情況下,公屋住戶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遷離公屋單條件

  •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
  • 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
  • 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
  • 選擇不作出申報;或
  • 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

公屋住戶有以上任一情況,皆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超過入息限額須交更高租金及差餉

富戶政策又列明,若公屋住戶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則可繼續居於其單位。但以下情況會令住戶須多交租金及差餉:

  1.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
  2.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3. 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公屋富戶政策|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1)

一般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如下:(2022年10月1日生效)

家庭人數 每月入息範圍($) 每月入息限額($)
超逾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2倍
但不高於3倍
超逾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3倍
但不高於5倍
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5倍
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1 25,881 - 38,820 38,821 - 64,700 64,700 1,300,000
2 39,101 - 58,650 58,651 - 97,750 97,750 1,960,000
3 48,821 - 73,230 73,231 - 122,050 122,050 2,450,000
4 61,901 - 92,850 92,851 - 154,750 154,750 3,100,000
5 74,361 - 111,540 111,541 - 185,900 185,900 3,720,000
6 81,681 - 122,520 122,521 - 204,200 204,200 4,090,000
7 93,541 - 140,310 140,311 - 233,850 233,850 4,680,000
8 104,621 - 156,930 156,931 - 261,550 261,550 5,240,000
9 115,421 - 173,130 173,131 - 288,550 288,550 5,780,000
10+ 125,961 - 188,940 188,941 - 314,900 314,900 6,300,000

公屋富戶政策|富戶政策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2)

至於所有成員年逾55歲的小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則如下:(2022年10月1日生效)

家庭人數 每月入息限額($)
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5倍
資產淨值限額($)
2022/23年度
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1 64,700 3,100,000
2 97,750
3 122,050

公屋富戶政策|5類住戶可獲豁免

獲豁免於「富戶政策」的住戶包括:

  1. 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
  2. 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3. 所有成員均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
  4. 所有成員是由上述1、2及/或3類以不同組合組成
  5. 持合租租約共住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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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戶政策|申報安排

在公屋居住滿10年的住戶,須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未住滿10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申報步驟

  1. 住戶首先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2.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3.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政策|須填報的入息項目

  • 受僱收入(稅前)(包括在海外工作的家庭成員的收入)
  • 僱主提供的津貼(包括教育津貼、房屋津貼等)
  • 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
  • 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 土地/物業等的收入
  • 商用車輛收入
  • 按月收取的退休金
  • 其他任何收入(例如:個別家庭成員的綜援金、非同住親友的資助、離婚贍養費等)

公屋富戶政策|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資產項目

  • 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
  • 投資
  • 經營業務
  • 車輛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連車輛)
  • 物業(例如: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等)
    土地

公屋富戶政策|可於計算資產總值時獲扣除的項目

  • 因工作、交通及其他意外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而獲取的一筆過賠償金;
  • 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
  • 因戶籍內的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一筆過保險賠償金、法定/非法定賠償金及其他特別的財政援助,以及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所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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