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撻訂】置業是人生大事,如果買一手樓、二手樓,不論簽了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取消交易,買方需要承担後果不小,「無樓」之餘並會白白引致金錢上損失。另外,買樓時適逢樓市跌,銀行調低物業估價,隨時影響買家申請按揭計劃,買家如何自保?《香港財經時報》請來專家逐步分析以上問題。

買樓撻訂|悔約訂金被沒收

但凡物業買賣,都需要簽署買賣合約,無論是臨時買賣合約或正式買賣合約,只要買方在簽署後決定悔約,需要被賣方沒收訂金,俗稱「撻訂」。一手樓、二手樓買賣「撻訂」,需要承担後果,白白賠錢。

買家「撻訂」3個原因

買家決定「撻訂」,香港置業首席高級營業經理朱碧其分析說有以下三個原因:

  1. 本身首期不夠。
  2. 入息未能通過銀行壓力測試,申請不到銀行按揭。
  3. 樓市走勢不屬預期之內,覺得自己買貴樓。

買二手樓簽臨約要付樓價5%細訂

本文分析購買一手或二手物業後決定「撻訂」,買家需要承擔的費用,並假設買家是首次置業人士,購入一個600萬元物業。先談談二手樓買賣。現時買二手樓,「扑搥」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需支付細訂,通常是樓價3%至5%。簽署臨時合約後14日內,買賣雙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買方需向賣方支付大訂,通常是樓價10%(細訂加大訂)。樓價餘款會留待驗樓後向賣方支付。

買二手樓簽臨時買賣合約後「撻訂」例子

若果買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決定取消交易,賣方便會沒收細訂,兼且買方需要繳付雙方代理佣金共2%。以下是買家需承擔的賠償費用:

樓價 600萬元
細訂 600萬元×5%=30萬元
代理佣金 600萬元×2%=12萬元
律師費 8000元
撻訂」總共承擔的數額 30萬元+12萬元=42.8萬元

臨約如附加「必買必賣條款」要賠差價

不過,若果臨時買賣合約內附加「必買必賣」的條款,情況會有不同。律師謝天良指,加入「必買必賣」條款,已當作正式買賣合約。他說,買家除了被沒收細訂,以及支付代理佣金外,還需付物業重售後的差價。(註:在樓市下跌時,賣方會減價重售物業,差價就是原先物業售價減重售物業售價而得出。)按照謝律師的說法,買家需承擔以下費用:

買二手樓簽臨時買賣合約後「撻訂」例子

買家賠償費用

樓價 600萬元
細訂 600萬元×5%=30萬元
代理佣金 600萬元×2%=12萬元
律師費 8000元
差價 600萬元-540萬元=60萬元
(540萬元是假設重售售價較原先售價跌一成計算得出)
「撻訂」總共承擔數額 30萬元+12萬元+60萬元=102.8萬元

簽正式買賣合約後「撻訂」:已繳印花稅可獲退回

如果買方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才決定取消交易,賣方會沒收10%大訂,並且會向買方追討稍後單位重售後的差價。同時,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需繳付印花稅。正因買方是首次置業人士,其物業樓價600萬元,故需繳交3%印花稅。但買方取消交易,稍後可向稅務局申請退回其支付的印花稅數額。

樓價 600萬元
大訂 600萬元×10%=60萬元
代理佣金 600萬元×2%=12萬元
律師費 8000元
印花稅 600萬元×3%=18萬元
差價 600萬元-540萬元=60萬元
「撻訂」總共承擔的數額 150.8萬元
(扣除退回印花稅,實際數額為132.8萬元)

買一手樓免付代理佣金

至於一手樓,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並支付樓價5%的臨時訂金,需於5個工作日內跟賣方簽署買賣合約,再支付樓價10%訂金。雖然一手樓仍然透過地產代理買賣,但買家無需向代理支付佣金,佣金由發展商負責。另外,朱碧其指,一手樓的律師費會較二手樓稍低,因一手樓沒有舊契需要查閱,但二手樓則需要查閱舊契。

買一手樓簽臨時合約後「撻訂」例子

若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沒有在五個工作天內簽訂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將會終止,以及有關的臨時訂金即遭發展商沒收。

樓價 600萬元
臨時訂金 600萬元×5%=30萬元
律師費 6000元
「撻訂」總共承擔的數額 30.6萬元

買一手樓簽正式買賣合約後「撻訂」例子

如果買方在簽署買賣合約後未有完成交易,發展商同樣會沒收其訂金,並可能追討物業重售後的差價。不過,謝天良指出,雖然發展商可以向買家追討差價,但這亦要視乎樓價下跌的幅度而定。他說,97年後兩年內樓價曾大跌六成,故發展商要追討差價。

發展商追討差價情況

但他續稱,既然發展商已沒收買家樓價10%的訂金,相信樓價要跌超過一成,發展商才會追討差價。儘管如此,但以下例子仍假設樓價下跌一成半,讓大家了解在樓市下跌情況下,一手樓「撻訂」,買家需賠償的費用。

樓價 600萬元
訂金 600萬元×10%=60萬元
律師費 6000元
印花稅 600萬元×3%=18萬元
差價 600萬元-510萬元=90萬元
(510萬元是假設重售售價
較原先售價跌一成半計算得出)
「撻訂」總共承擔的數額 168.6萬元
(扣除退回印花稅,實際數額15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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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事前宜深思熟慮

從以上5個例子,無論一、二手樓買賣,若果簽署合約後取消交易,買家所賠償的數額不算低,最高也要100多萬元,可見置業決定不能太倉卒。特別是買一手樓,買家容易受到售樓處氣氛影響而未有深思熟慮,於是下了決定,之後盤算過後才放棄交易。若要置業,事前應要好好計劃。

銀行調低估價借足不易

申請按揭是置業人士另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現時樓市向下,一旦先前買貴樓,但同類單位成交價大跌,銀行調低估價,分分鐘未必借足按揭,置業人士需要設法解決這個問題。

選建期付款宜預留多些錢

目前買一手樓,選用發展商提供的付款方法,不外是即供付款和建築期付款兩種方法。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指,若果選用即供付款,通常成交日期為120天,銀行批核按揭時間不算長,期間銀行估價不會有太大波動。

加息周期下市場較為波動

選用建築期付款,則要視乎建築期時間而定,如果是24個月,現時難以預測兩年後市場波動,以及當時銀行估價。他續稱,特別這兩年,在加息周期下市場較為波動,故建議最好預留多些錢,數額約樓價一成便可。

至於買二手樓,曹德明表示,這跟一手樓即供付款相近,因承造二手樓按揭的時間跟一手樓即供付款差不多。

銀行估價兩月內不改

在跌市情況下,銀行估價趨保守,曹德明提出以下供樓時注意的兩個要點:

  1. 現時買樓後,最好第一時間申請按揭,因現階段銀行估價可持續一、兩個月,只要申請人入息符合要求,理論上可獲批。
  2. 申請按揭,如想借高成數按揭,比方八至九成,一旦樓價回調,未必借得足,自己應預留多些錢,用作補差價。

買樓撻訂常見問題:

問:買二手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取消交易,買家需承擔甚麼後果?

答:若果買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決定取消交易,賣方便會沒收細訂,兼且買方需要繳付雙方代理佣金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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