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年初《福布斯2020全球富豪榜》資料顯示,榜上前50名富豪當中,亞洲富豪佔13位,當中七位來自中國,三位來自香港。其實眼看近年亞洲的經濟發展,短短數年間尤其是中國,當地富豪人數不斷攀升,當中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與此同時,隨着公司的發展及國際化,股東的個人財富亦與日俱增,資產全球化配置,為了更好管理、發展和傳承基業,家族辦公室的需求亦愈來愈多。

家族辦公室已成超級富豪不可或缺工具

近年冒起的家族辦公室,其實在香港很早就有富豪成立自己的家族辦公室為其家族處理多元資產。

事實上選用家族辦公室已成為超級富豪不可或缺的工具,而且為家族辦公室提供服務的不止是信託服務的受託人,而是聯同一組專業機構及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私人銀行、投資和基金管理等眾多專業機構共同參與,更可以從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擴展到家族治理和非金融資產管理的層面。

因此,相比起家族信託,家族辦公室無論是服務團隊、系統架構和所發揮的功能都會比家族信託更加完善細緻。

富豪對資產擁有較大控制權

近年來,家族辦公室在新加坡比較活躍,但最近10年香港及全球對於信託的法規和市場環境起了不少變化,包括香港在2013年修訂的《信託法律(修訂)條例》的《受託人條例》(第29章),其中一項條例是允許信託的財產授予人,即設立人能「保留權力」:意指設立人能為其本人保留在該香港信託下的任何或全部投資權力或資產管理能力,而該信託並不僅因該項保留而無效。

具體一點而言,就是若客戶不願意讓受託人全權控制及決策其相關投資或資產管理,即可通過保留權力信託,對信託持有的資產保留全部的投資控制權。這項修訂對於希望對資產擁有較大控制權的富豪而言,是有相當的吸引力。

為香港在亞太地區發展為家族辦公室中心

除此之外,隨着內地在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大灣區的經濟發展,對於國內的富豪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就更容易讓他們在中國、香港或亞太區的金融市場進行投資。

相對於家族信託,家族辦公室擁有一個完善專業機構或團隊作後盾;再配合2018年3月對「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實施發牌制度,相信更能在國際間鞏固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的地位,並可以成為另一種與新加坡較量的金融服務。

然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在最近的行政長官2020年施政報告內也提出,香港政府將會為香港在亞太地區發展為家族辦公室中心,投放更多資源。

實施《共同匯報標準》

另一方面,以往富豪都比較喜歡將家族信託設立在稅率中性且有高度隱私的離岸司法管轄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和澤西島等;然而,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協定,自2014年2月起,全球已有逾百個該組織的成員國家或地區簽署了實施《共同匯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協議。

該項協議是一套有關該組織的成員國家或地區在國際稅務情報自動交換的標準,納稅人的居住國與納稅人賬戶所在國,都會被要求自動分享納稅人在境外金融機構中的各類財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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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成立家族辦公室協會

當中的境外家族信託亦屬於信息交換範圍包括托管機構,因此即使資產被信託持有,但仍然屬於申報的內容之一,而且在2018年開始在中國和香港執行CRS之後,已有立法規管並具法律效力,因而開始令中港兩地富豪有所忌諱。家族辦公室可以為當中稅務籌劃,申報和合規方面提供相關服務。

有鑑於中港兩地的富豪不斷增加,上月香港正式成立家族辦公室協會。據協會的資料顯示:香港平均每100萬人中有1300名財富過億元的億萬富豪,不單超越盧森堡,按比例亦比全東南亞只有4000名億萬富豪為多,區內每10名富豪中,更有4名來自大中華地區。

然而,相比起私人銀行或家族辦公室在美國的滲透率已逾40%、歐洲佔30%,亞洲地區滲透率只有5%而言,無論環境還是機遇,香港都是一個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好時機。

香港可與新加坡互相比拼 

隨著更多與金融科技打造出來的億萬富豪湧現,加上香港新股上市的數目為亞洲區內的20倍,香港股市成為更多億萬富豪的誕生地,因此預期,這會對在港的家族辦公室服務需求增加。

由此可見,香港與新加坡不單在上市服務或財務管理方面要較勁,於家族辦公室方面亦要互相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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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專欄作者魏偉峰博士現為⽅圓企業服務集團董事及集團⾏政總裁,擁有逾30年專業執業及⾼層管理經驗,他亦曾經擔任多間上市公司董事、首席財務執行官及公司秘書,以及於多間著名上市公司出任合規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中人壽、中國中鐵和現時為中交建獨立非執行董事。魏偉峰為⾹港特許秘書公會前會⻑(2014-2015)、⾹港特別⾏政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專業服務業⼯作⼩組前⾮官守成員(2013-2018)及⾹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及考試評核委員會前成員(2013-2018)。他亦曾參與出版《內幕消息披露指南》之《2014年中小企業企業管冶手册:原則、法規和最佳實踐》、《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15》之《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手册 ⎯ 2016》、《香港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20》及《香港競爭條例 ⎯ 合規指南》等著作。 

作者簡介:魏偉峰博士現為⽅圓企業服務集團董事及集團⾏政總裁,擁有逾30年專業執業及⾼層管理經驗,他亦曾經擔任多間上市公司董事、首席財務執行官及公司秘書,以及於多間著名上市公司出任合規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中人壽、中國中鐵和現時為中交建獨立非執行董事。魏偉峰為⾹港特許秘書公會前會⻑(2014-2015)、⾹港特別⾏政區經濟發展委員會專業服務業⼯作⼩組前⾮官守成員(2013-2018)及⾹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及考試評核委員會前成員(2013-2018)。他亦曾參與出版《內幕消息披露指南》之《2014年中小企業企業管冶手册:原則、法規和最佳實踐》、《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15》之《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手册 ⎯ 2016》、《香港首次公開上市手册 ⎯ 2020》及《香港競爭條例 ⎯ 合規指南》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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