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配】最近李家鼎(下稱鼎爺)家庭成員風波鬧得滿城風雨,大仔泳漢稱亡母施明的屋契在手,打算往銀行按揭套現,圈中人紛紛斥不是。老樓不適宜評論他人的家事,想從物業業權來分享一下。

首先如已故先人有沒有立遺囑或平安紙,如何把資產分配,包括不動產、股票、債券和其他,若有立下前者的話,按遺產管理處的規定,也需要走程序。

遺產繼承在香港需依法辦理

遺產繼承在香港需依法辦理,主要分為有遺囑與無遺囑情況,涉及查明資產、遺囑認證及資產分配等流程。若無遺囑,配偶可先獲得個人物品及特定金額的優先遺產,餘下由子女或家人平均分配。遺產總值若不超過5萬港元,可經民政事務總署簡化程序處理。

遺產繼承常見情況與次序 (無遺囑)

  • 配偶和子女:配偶先拿個人物品及首50萬遺產。餘下部分,一半給配偶,另一半由子女平均分配。
  • 只有子女:由死者所有子女平均分配。
  • 配偶和父母:配偶先拿個人物品及首100萬遺產。餘下部分,一半給配偶,另一半由父母平均分配。
  • 無親人:若無配偶及上述親屬,遺產會依照兄弟姊妹、祖父母等順序繼承,若全無親屬則可能撥歸政府庫房。

遺產辦理流程 (主要步驟)

  • 清點資產與負債:整理死者的銀行戶口、物業、股票、保險及債務。
  • 確認遺囑:查找有無遺囑,這會直接影響申請「遺囑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
  • 申請遺產承辦: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申請,若遺產簡單可透過民政事務總署。
  • 填寫與申報:填妥表格,辦理宣誓及領取確認通知書。

重要注意與相關問題

  • 遺產金額:若遺產不超過5萬港元,可採用簡化程序。
  • 物業繼承:涉及樓宇按揭的轉名與費用,手續較繁複。
  • 時間期限:雖然一般繼承無具體時限,但若需以《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申請額外供養,需在遺產承辦書簽發後 6 個月內提出。

銀行對於不清晰的業權及未成為正式業權人時,必不會批出按揭,如果申請人沒有工作和收入,即沒有還款能力,也不會發出按揭批准書。

作者簡介:劉兆昌為資深地產傳媒人,自1988年起投身地產傳媒採訪工作,見證香港樓市大時代三十年變化,曾任多間傳媒機構地產版主管,為香港傳媒界第一代地產版從業員,並曾於2010年出版首本買樓入門書。目前為自由創作人,中港兩邊走。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