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0日香港《穩定幣條例》在憲報刊登,正式成為法例,並於本週五(8月1日)生效。
香港金管局公佈穩定幣發行人細則
金融管理局於7月29日公佈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細則,包括:《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與發牌制度及申請程序相關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摘要說明》;《原有穩定幣發行人過渡條文摘要說明》。
金管局鼓勵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於2025年8月31日前聯繫金管局,並表示,如個別機構認為已準備充分並希望盡早獲得考慮,便須於2025年9月30日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請。
首批牌照最快於明年首季批出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預期,首批牌照最快於明年首季批出,並發出數個牌照。
陳維民強調,發牌的首要考慮在於「穩」,即申請企業能否持續經營,做好風險管理及反洗錢等相關規定。幣種方面則持開放態度,發行人申請可與單一種類、多幣種,或一籃子幣種掛鈎的穩定幣,若日後要增加其他幣種則視為業務擴展,機構須再次通過風險評估。
發行人已繳股本不少於2,500萬元
根據指引,發行人申請費用約11.3萬元,並確保已繳股本不少於2,500萬元。
對於擔任申請企業的行政總裁、穩定幣經理及董事,該等人士必須獲得金融管理專員同意才可擔任有關職位。一般而言,金融管理專員預期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局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下一步市場便會聚焦RWA
過渡安排方面,8月1日前已在香港經營,且有一定規模的機構,應在條例生效後3個月內提交牌照申請,獲得書面確認及承諾期有能力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後,可獲得臨時牌照,直至獲悉其牌照申請的最終決定。未符合要求的發行人,需在11月底前有序結束其香港業務。
現時投資者將關注那一間機構確認入紙申請牌照,相信下一步市場便會聚焦RWA (真實世界資產)。
作者簡介:李慧芬任職華贏東方(亞洲)控股研究部董事。經常獲邀為多個財經節目擔任嘉賓主持,並為多份財經報章雜誌撰寫專欄,提供最新財經資訊和專業分析。憑借多年經營金融服務行業的經驗,她成為僱員再培訓局金融服務業技術顧問,提供專業的意見和策略分析,為培訓局和業界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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