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設計】去年5月爆出日出康城首都一單位被拆結構牆事件,屋宇署公布剛完成相關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按《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工程承建商及室內設計師提出合共6項檢控。觀塘裁判法院已發出傳票,有關聆訊定於2025年2月進行。

未經屋宇署批准 改動或拆除結構牆屬犯法

屋宇署日前推出一輯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提醒市民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而改動或拆除結構牆(俗稱「主力牆」),屬違例建築工程。亂拆主力牆不單止違法,還會導致嚴重後果。一經發現,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法定命令,着令有關業主進行所須的修繕工程,並會向涉事人士進行調查及提出檢控。

業主不可進行違例建築工程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業主不可進行違例建築工程,並有責任確保其處所無僭建物。如欲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以及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以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

此外,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看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檢視《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規定和需否先得到屋宇署的批准才進行有關工程,以確保佔用人及樓宇結構安全。

必須委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圖則

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涉及私人樓宇的建築工程(包括改動及加建工程),除非屬豁免審批工程,或可透過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規定而進行的小型工程,有關人士必須委任認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圖則,圖則獲批准及得到同意展開工程後,方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

最高刑罰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兩年

任何人明知而未經批准進行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400,000元及監禁兩年。另外,如果有關工程進行的方式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三年。

沒有遵從僭建物清拆令屬犯罪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僭建物清拆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0元。

發言人說,在樓宇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前,市民可透過屋宇署網上「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批准圖則、相關的結構計算文件及小型工程紀錄,並可訂購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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