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是香港人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一些看似習以為常的行為其實分分鐘已經違反了港鐵附例。《香港財經時報》整合11條必知港鐵附例,包括入閘超時、濫用優惠等,罰款由10元至5,000元不等,搭MTR一定要知!
(1)腳放在座位上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有公德心十分重要,除了不符合社會的道德規範,亦有可能會違反港鐵附例而被罰款,例如「放腳上凳」就是其中之一。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2條,任何人不得將腳放在鐵路處所內任何部分的任何座位上。如有違反,最高處罰可被罰款2,000元。
(2)粗言穢語
此外,如果於港鐵範圍內講粗口,也有機會被罰款!港鐵附例第28H條列明,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皆不得有以下行為,如有違反,最高可罰款5,000元。相關行為包括:
- 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
- 不得損壞鐵路處所上任何財物;
- 不得騷擾任何人,或故意對他人的舒適及方便造成干擾等
(3)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
在上、下班的高峰時段,大家能夠有曾經試過逼門上車的行為,但這樣其實也有機會違反港鐵附例,如有違規,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香港鐵路附例》第9條列明:
- 任何人不得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入或離開列車,亦不得企圖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入或離開列車;
- 此外,任何人不得干擾鐵路處所內的任何門或閘,包括任何列車車門及月台幕門。
(4)入閘超時
此外,入閘時間太長也要小心,最多需要繳付相等於當時最高額的單程車費罰款。入閘超時分為兩種需要徵收罰款的情況,分別是:
- 入閘超過20分鐘,但少於150分鐘,並於同一車站出閘
- 入閘超過150分鐘
同站出入:超過20分鐘
- 成人:港幣10元
- 小童、學生或使用二維碼入閘的長者:港幣5元
- 殘疾人士、長者:當時最低額的特惠單程車費
如果同站出入的時間在20分鐘內,則需要繳付相等於當時最低額的成人單程車費或特惠單程車費。
入閘超過150分鐘
在沒有合法授權或解釋下,如果入閘時間超過150分鐘,就需要繳付相等於當時最高額的成人單程車費或特惠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
為免生疑問,特惠車費並不適用於使用車票二維碼的殘疾人士(小童除外)、使用車票二維碼的學生或任何使用感應式卡人士。
(5)不排隊、打尖
港鐵附例中指出任何人都須要在合理提供或規定的時間及地點,以及按人員合理提供或規定的方式,來進行等車、上車及落車等行為,並須以有秩序和有規則的方式向前移動。經由不恰當途徑進出以及排隊的人士,便會觸犯港鐵附例,有機會被罰款2,000元。
(6)濫用優惠
濫用港鐵優惠可以分為兩種,分別是:
- 違規使用二元乘車優惠
- 違規使用車票
違規使用二元乘車優惠
二元乘車優惠是政府為了讓60歲或以上的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可以每程2元的優惠票價,使用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及服務而推出。
不合資格人士使用二元優惠計劃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乘客一旦被發現違規使用二元優惠計劃,除了要補付應繳的車資及附加費外,有關個案更會轉介警方調查及跟進。
違規使用車票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15條,任何3歲以以上人士在入閘區內,如果有以下情況即會被視為無繳付車費,並有責任繳付相關附加費和將車票(如有)交給工作人員。違規使用車票的情況包括:
- 無持有車票
- 持普通車廂車票乘搭頭等車廂
- 持已過期車票
- 不合資格人士持有特惠車票入閘等
徵收370元至1,000元附加費
為加強打擊不合資格人士違規使用優惠,港鐵公司會向不合資格享用優惠票價的乘客一律徵收附加費,附加費金額如下:
- 重鐵:港幣1,000元
- 輕鐵:港幣370元
(7)不可飲食
港鐵附例第27條寫明,任何人不得在已付車費區域內進食或企圖進食任何食物或飲用或企圖飲用任何飲品(不論是酒精類或非酒精類飲品)。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8)交收最多可罰款5,000元
不少人都會習慣相約在港鐵站或鐵路範圍內進行交收、買賣,但其實這樣的行為是被禁止的。
除非得到港鐵公司書面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內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任何貨品、貨物或服務。《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86、86A、86C及86D條適用於本條所訂的罪行,猶如該罪行是該條例第83條所指的小販罪行一樣,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9)禁止招攬搬運行李
除了在港鐵站交收,其他涉及金錢交易的行為亦被禁止。
《香港鐵路附例》條例第39條寫明,港鐵公司只須在《附例》及港鐵公司公布的告示中不時所載的運載行李條件的規限下,接受行李以作鐵路運載;除人員或獲港鐵公司特許的人外,任何人不得招攬受聘以搬運、搬移或運送任何行李或其中任何物品以換取報酬。
(10)禁止索取施捨
另外,第29條也寫明,港鐵禁止「招攬搬運行李和索取施捨等」行為,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內索取施捨或任何形式的利益。
換言之,除買賣、交收之外,未經批准之下在港鐵範圍內以任何形式營利,皆受條例禁止,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
(11)神智不清
比較特別的一項港鐵附例指出神智不清的人士乘搭港鐵或留在鐵路處所,有機會觸犯有關條例,以及被罰款最高5,000元。
《香港鐵路附例》第28F條指,任何人如因飲用或服用或濫用酒精、藥物或藥品而致神智不清,或處於人員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認為不合適的狀況,該人即不得進入或留在或企圖進入或留在鐵路處所。觸犯有關條例,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其他易犯港鐵附例
除以上較容易觸犯的條例,也有不少條例需要大家注意避免觸犯,以下整合部份罰則,供大家參考:
相關條例 | 罪行概要 | 最高罰則 |
第7條 | 棄置或拋棄垃圾等 | 罰款5,000元 及監禁6個月 |
第9條 | 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 | 罰款2,000元 |
第14條 | 無票進入和乘搭列車 | 罰款5,000元 |
第14A條 | 沒有繳付車費等 | 罰款5,000元 |
第22條 | 將腳放在座位上 | 罰款2,000元 |
第25條 | 造成滋擾 | 罰款5,000元 |
第26條 | 演奏樂器 | 罰款2,000元 |
第26A條 | 開著收音機、卡式機等 | 罰款2,000元 |
第27B條 | 飲食 | 罰款2,000元 |
第28B條 | 攀爬欄障、旋轉柵閘等 | 罰款3,000元 |
第28C(4)條 | 不排隊 | 罰款2,000元 |
第28E條 | 進入限制區 | 罰款5,000元 及監禁6個月 |
第28F條 | 神智不清 | 罰款5,000元 |
第28G條 | 衣著不恰當 | 罰款5,000元 |
第28H條 | 粗言穢語 | 罰款5,000元 |
第30條 | 販賣 | 罰款5,000元 及監禁6個月 |
第31條 | 遊蕩 | 罰款2,000元 |
第39條 | 危險品 | 罰款5,000元 及監禁6個月 |
第40條 | 發現失物不報 | 罰款$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