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4月22日起會立法加強管制即棄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膠餐具、禁止市面銷售及供應棉花棒等等即棄塑膠產品。違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香港財經時報》亦為大家整合部分環保署建議塑膠產品的替代品,即睇詳情!

禁用即棄塑膠產品

第一階段管制(2024 年 4 月 22 日)禁止銷售發泡膠餐具及其他體積細小,而回收困難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膠餐具,以及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顧客提供任何即棄膠餐具,和向外賣顧客提供某類的即棄膠餐具:

  1. 發泡膠餐具(堂食+外賣)
  2. 塑膠飲管(堂食+外賣)
  3. 塑膠攪拌棒(堂食+外賣)
  4. 膠刀叉匙(堂食+外賣)
  5. 膠碟(堂食+外賣)
  6. 膠杯及蓋(堂食)
  7. 食物容器及蓋(堂食)
  8. 棉花棒
  9. 熒光棒
  10. 雨傘袋
  11. 派對帽、蛋糕裝飾、充氣打氣棒、氣球棒
  12. 食物膠籤、膠牙籤
  13.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14. 酒店免費派發的膠柄牙刷、膠梳、樽裝水(可收費提供)
  15. 免費派發的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

實施日期

  • 首階段實施日期:4月22日
  • 次階段實施日期:暫定2025年

塑膠產品的替代品

有商家指近日多了顧客購買棉花棒,但未至於出現搶購。市場有紙或木質的替代用品,但市民未必會使用習慣。 環保署建議市民可以透過以下物品替代塑膠產品。即棄塑膠進食餐具(刀、叉、匙)的替代品:

  • 木/竹進食餐具
  • 植物纖維進食餐具
  • 紙進食餐具(連水性塗層)
  • 其他進食餐具(如:樹脂製)
  • 可重用進食餐具

即棄塑膠飲管的替代品:

  • 竹飲管
  • 紙飲管
  • 米飲管
  • 可重用飲管

即棄塑膠攪拌棒的替代品:

  • 木攪拌棒
  • 竹攪拌棒
  • 可重用攪拌棒

即棄塑膠碟的替代品:

  • 紙碟 (連水性塗層)
  • 蔗渣碟
  • 可重用碟

棉花棒的替代品:

  • 紙製棉花棒
  • 木/竹/蔗渣漿製棉花棒

枱布的替代品:

  • 牛皮紙枱布
  • 紙枱布
  • 可重用針織枱布

政府對有關管制即棄塑膠的Q&A

Q1: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會否很容易誤墮法網?

答:法例只規管商戶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不規管市民。市民在外地購買,或使用受管制即棄塑膠產品不會犯法。

Q2: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是否受管制?

答: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不受影響。

Q3:醫院診所可否繼續提供膠匙羹給小朋友或病人食藥?

答:醫院診所為病人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Q4:為何要減少使用即棄塑膠產品?

答:塑膠難以分解,對環境生態以至人類健康均可以造成深遠的禍害。

Q5:4月22日後商店是否不能售賣即棄膠柄棉花棒、膠牙籤、膠柄牙線棒、牙縫刷?市面上有什麼替代品?

答:牙縫刷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膠柄牙線棒並未納入現階段的管制。膠柄棉花棒及膠牙籤將在4月22日納入管制。

Q6:4月22日後,會否禁止餐廳使用外賣飲品(例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膜,或有熱湯(例如雲吞)和餐飲等外賣的即棄塑膠容器?

答:不會,餐廳仍可向外賣顧客免費提供膠杯、膠碗、膠飯盒及膠蓋等,但不能提供膠叉、膠叉、膠匙。

Q7:4月22日後管制實施後,市民可否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答:可以,法例不規管市民,市民可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Q8:4月22日後管制實施後,會否對入住本地酒店的旅客帶來不便?

答:酒店只是不可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但可在分開收費下提供這些用品。

Q9:為何禁止所有發泡膠餐具?是否禁止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

答:發泡膠對環境及海洋生態的影響特別嚴重。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

Q10:為何全面禁止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答: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在天然環境會分解成微塑膠,不利環保。

違者最高罰10萬元

根據《2023 年產品環保責任 ( 修訂 ) 條例》,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即罰款10萬元。另設定額罰款制度,執法人員可向零售商或餐飲處所負責人等有關人士,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豁免情況

以下 3 類情況可獲豁免:

  • 預先包裝的食品及飲品,如紙包飲品飲管、杯麵和雪糕杯內附叉匙等
  • 顧客有醫療需要使用即棄塑膠飲管
  • 特定場所因醫療或保安需要,使用即棄塑膠產品(如醫院病房、懲教設施、科學化驗等)

更多關於香港要聞的內容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