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4月22日起會立法加強管制即棄塑膠產品,包括禁止食肆提供或銷售膠餐具、禁止市面銷售及供應棉花棒等等即棄塑膠產品。違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香港財經時報》亦為大家整合部分環保署建議塑膠產品的替代品,即睇詳情!
禁用即棄塑膠產品
第一階段管制(2024 年 4 月 22 日)禁止銷售發泡膠餐具及其他體積細小,而回收困難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棄膠餐具,以及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顧客提供任何即棄膠餐具,和向外賣顧客提供某類的即棄膠餐具:
- 發泡膠餐具(堂食+外賣)
- 塑膠飲管(堂食+外賣)
- 塑膠攪拌棒(堂食+外賣)
- 膠刀叉匙(堂食+外賣)
- 膠碟(堂食+外賣)
- 膠杯及蓋(堂食)
- 食物容器及蓋(堂食)
- 棉花棒
- 熒光棒
- 雨傘袋
- 派對帽、蛋糕裝飾、充氣打氣棒、氣球棒
- 食物膠籤、膠牙籤
-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 酒店免費派發的膠柄牙刷、膠梳、樽裝水(可收費提供)
- 免費派發的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
實施日期
- 首階段實施日期:4月22日
- 次階段實施日期:暫定2025年
塑膠產品的替代品
有商家指近日多了顧客購買棉花棒,但未至於出現搶購。市場有紙或木質的替代用品,但市民未必會使用習慣。 環保署建議市民可以透過以下物品替代塑膠產品。即棄塑膠進食餐具(刀、叉、匙)的替代品:
- 木/竹進食餐具
- 植物纖維進食餐具
- 紙進食餐具(連水性塗層)
- 其他進食餐具(如:樹脂製)
- 可重用進食餐具
即棄塑膠飲管的替代品:
- 竹飲管
- 紙飲管
- 米飲管
- 可重用飲管
即棄塑膠攪拌棒的替代品:
- 木攪拌棒
- 竹攪拌棒
- 可重用攪拌棒
即棄塑膠碟的替代品:
- 紙碟 (連水性塗層)
- 蔗渣碟
- 可重用碟
棉花棒的替代品:
- 紙製棉花棒
- 木/竹/蔗渣漿製棉花棒
枱布的替代品:
- 牛皮紙枱布
- 紙枱布
- 可重用針織枱布
政府對有關管制即棄塑膠的Q&A
Q1: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會否很容易誤墮法網?
答:法例只規管商戶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不規管市民。市民在外地購買,或使用受管制即棄塑膠產品不會犯法。
Q2: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是否受管制?
答: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不受影響。
Q3:醫院診所可否繼續提供膠匙羹給小朋友或病人食藥?
答:醫院診所為病人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Q4:為何要減少使用即棄塑膠產品?
答:塑膠難以分解,對環境生態以至人類健康均可以造成深遠的禍害。
Q5:4月22日後商店是否不能售賣即棄膠柄棉花棒、膠牙籤、膠柄牙線棒、牙縫刷?市面上有什麼替代品?
答:牙縫刷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膠柄牙線棒並未納入現階段的管制。膠柄棉花棒及膠牙籤將在4月22日納入管制。
Q6:4月22日後,會否禁止餐廳使用外賣飲品(例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膜,或有熱湯(例如雲吞)和餐飲等外賣的即棄塑膠容器?
答:不會,餐廳仍可向外賣顧客免費提供膠杯、膠碗、膠飯盒及膠蓋等,但不能提供膠叉、膠叉、膠匙。
Q7:4月22日後管制實施後,市民可否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答:可以,法例不規管市民,市民可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Q8:4月22日後管制實施後,會否對入住本地酒店的旅客帶來不便?
答:酒店只是不可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但可在分開收費下提供這些用品。
Q9:為何禁止所有發泡膠餐具?是否禁止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
答:發泡膠對環境及海洋生態的影響特別嚴重。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
Q10:為何全面禁止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答: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在天然環境會分解成微塑膠,不利環保。
違者最高罰10萬元
根據《2023 年產品環保責任 ( 修訂 ) 條例》,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即罰款10萬元。另設定額罰款制度,執法人員可向零售商或餐飲處所負責人等有關人士,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豁免情況
以下 3 類情況可獲豁免:
- 預先包裝的食品及飲品,如紙包飲品飲管、杯麵和雪糕杯內附叉匙等
- 顧客有醫療需要使用即棄塑膠飲管
- 特定場所因醫療或保安需要,使用即棄塑膠產品(如醫院病房、懲教設施、科學化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