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外管局廣東省分局發佈指引,當中包括方便港澳居民在8個大灣區城市辦理買樓手續的措施,香港金管局聯同人民銀行最新公布深化香港和內地金融合作的政策,「三聯通、三便利」6項新措施將於2月16日起實施。即了解有關指引內容!

於大灣區8市買樓更加便利

新發佈的《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提及,指引是為推動港澳居民更好融入內地發展、推進港澳與內地深度融合而推出,以便港澳居民從境外匯入人民幣或外幣購買內地物業。該指引適用於以下8個城市的新建及二手商品房︰

  • 廣州
  • 珠海
  • 佛山
  • 惠州
  • 東莞
  • 中山
  • 江門
  • 肇慶

買樓資金匯入內地帳戶不受每天匯款上限管理

指引顯示,港澳居民可以選擇將境外購房款匯往其境內同名賬戶(人民幣或外幣賬戶)並辦理相關購房資金的結算支付,匯款的交易附言應列明所購商品房的具體地址或房號。其中,從境外匯入人民幣的,不納入港澳居民個人向內地同名銀行賬戶匯入匯款每人每天最高限額管理,但收款銀行應對匯入的人民幣進行監管,確保資金定向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

可匯入境外資金供樓

按揭貸款方面,指引列明,港澳居民可以將境外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匯往境內貸款賬戶,用於償還境內按揭貸款(包括月供或提前還款)。貸款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將不超過月供或提前還款規模的人民幣劃入(或外幣結匯後劃入)港澳居民境內貸款賬戶。港澳居民應承諾相關資金僅用於償還按揭貸款,不得挪作他用。貸款銀行應對相關資金的用途進行監測。

買樓不成功款項原路退回

此外,若港澳居民購房交易不成功(包括港澳居民主動終止、取消購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二手房買賣雙方應將對應的購房款原路退回。其中,原屬於境外匯入的人民幣/外幣的,應將人民幣/外幣資金原路退回匯出境外;原屬於境外匯入外幣已結匯的,應將退回的購房款購匯後原路匯出。

「三聯通、三便利」6項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聯同中國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最新公布六項深化香港和內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

  1. 將在內地發行的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納入金管局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合資格抵押品名單;
  2. 進一步開放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債券回購業務,支持所有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包括「債券通」投資者)參與債券回購;
  3. 發布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實施細則;
  4. 在大灣區實施港澳居民內地購房跨境支付便利化措施;
  5. 推動跨境徵信合作,便利企業跨境融資;
  6. 擴大數字人民幣在香港跨境試點

加強粵港澳大灣聯通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很高興見到六項措施正式公布,他說,這些措施將有助推動內地金融市場開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及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並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大灣聯通。他續指,相關措施的公布,有賴金管局和人民銀行,以及兩地其他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過去一段時間的共同努力。金管局將和有關部門及業界密切合作,確保各項措施盡快順利實施,並探討其他進一步優化措施。

按此免費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更多香港財經時報文章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