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招聘首長級職位,屬公務員職位,公務員學院副院長起薪219,850,其中最少六年在大型機構擔任領導層職位,負責帶領兩個培訓中心,協調學院主要工作範疇的日常運作,有興趣可留意以下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548
  • 部門:公務員事務局
  • 組別/單位:公務員學院
  • 職位名稱:公務員學院副院長
  • 薪酬:首長級薪級表第3點(月薪港幣219,850元至港幣240,000元)

公務員學院副院長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2. 具備最少12年與公共行政、公共服務、行政人員培訓、高等教育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或從事公共行政或相關範疇的研究工作,其中最少六年在大型機構擔任領導層職位;

  3. 具備卓越領導、管理及組織能力;敏銳觸覺,洞悉公務員面對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以及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

  4. 全面和準確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5. 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

  6. 具備優良中英文書寫能力,並能說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以及

  7.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見註]。

  8. 申請人如具備下述經驗者更佳:在帶領機構變革或制定員工發展策略方面的豐富經驗;以及(ii)管理培訓或高等院校的經驗。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獲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公務員學院副院長職責

公務員學院副院長主要職責:

  • 協助制定培訓政策及策略,並監督其在公務員隊伍的實施情況;
  • 帶領兩個培訓中心,協調學院主要工作範疇的日常運作,長遠而言,加強學院能力以應付擴大後的職能;
  • 建立對領導、公共政策及管治的研究能力,協助與本地、內地及國際相關機構建立網絡以便交流和協作,以及與各政策局/部門保持合作,共同貫徹落實公務員的培訓政策;
  • 協助推動科技使用和發展資訊科技基礎設施,以加強公務員培訓,包括發展網上學習;
  • 督導公務員培訓諮詢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及學院落實委員會建議的情況;
  • 協助監督學院的日常運作,特別在資源管理方面;以及
  • 擔任學院院長的副手,在有需要時代理學院的一切事宜。

聘用條款及福利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與否。

福利包括例假及度假旅費津貼、醫療及牙科診療、房屋福利(須受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的申領準則規限),以及其他與這職位相稱的福利。

受聘人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規限,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在圓滿履行三年合約後,受聘人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該名人員在合約期擔任公務員學院副院長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 (Rev. 3/2013)),本署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信封面上註明「應徵公務員學院副院長」

  1. 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於2023年12月22日或之前送交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4樓413室(郵寄申請的遞交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請於信封面註明「應徵公務員學院副院長」
  2. 電郵遞交申請,於2023年12月22日或之前發送至指定電郵戶口 ([email protected]),請於電郵標題註明「應徵公務員學院副院長」;
  3. 於2023年12月22日或之前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經網上遞交G.F. 340表格,並以上述其中一種方式遞交申請信和履歷表。

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面試通知

認收申請通知書會以電郵方式發出(包括郵寄的申請)。為方便聯絡,申請人需在申請表格內清楚提供個人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收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4樓413室(經辦人:總行政主任(公務員學院))
  • 查詢電話:3758 3428 / 2762 540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2/12/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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