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將於2024年初,增加僱員再培訓津貼的每月限額調高近四成至8,000元。現時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約700個課程,學費低至免費。《香港財經時報》整合再培訓津貼懶人包,即睇申請資格和填表教學!

僱員再培訓局課程

僱員再培訓局ERB)現時委託約80間培訓機構開辦,為協助失業或就業不足人士提升技能、自我增值及為投身職場做好準備。課程包括為青年人專設的青年培訓課程,以及涵蓋多個行業範疇的職業技能培訓課程和通用技能課程。

700個課程低至免費

現時培訓機構提供約700項培訓課程,就業掛鈎課程費用全免,而非就業掛鈎課程一般為收費課程,按照申請人的入息水平收取學費,其中於每月收入0元至12,500元的申請人報讀非就業掛鈎課程,可獲豁免繳費。

ERB就業掛鈎課程

培訓課程中的就業掛鈎課程專為失業人士而設,一般屬全日制職業專才教育,協助合資格學員掌握市場需要的技能。課程涵蓋多個行業,例如有:

  • 旅遊:外遊領隊、旅遊顧問、項目及宴會管理人員 
  • 零售:店務員、寵物美容及店務助理
  • 健康護理:護理員、保健員、陪診員、復康助理員等
  • 社會服務:課餘託管導師、社福活動助理、長者課程導師
  • 建造及裝修:土木工程初級技術員、裝修水喉工、裝修砌磚工等
  • 機電:建築物防盜系統技工、普通焊接工、電氣佈線工等

另外,課程亦涵蓋了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方面的培訓,加強學員在職場待人接物的技巧,提升就業機會。

報名資格

如有意報讀就業掛鈎課程,首先須符合ERB課程的基本申請資格,包括:

  1. 香港合資格僱員(合法在香港居留並可無條件自由受僱或工作的人士,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
  2. 年齡:15歲或以上
  3. 學歷:副學位程度或以下
  4. 申請人須具備報讀課程所要求的入讀資格,包括個別課程根據行業/職位的發牌條件或法例要求

此外,報讀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必須是失業、待業或失學人士,並須具備就業意欲,以及對相關工作有興趣。而且,申請人在一年內可修讀最多兩項就業掛鈎課程,兼不可同時入讀兩項就業掛鈎課程。

僱員再培訓津貼:上限增至8,000元

在現行制度下,就業掛鈎課程除了費用全免之外,為期7日或以上的就業掛鈎課程設有再培訓津貼,每月津貼上限為5,800元。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指出,為鼓勵潛在勞動力投入職場,政府預計將於2024年初完成法例修訂,將僱員再培訓津貼的每月限額調高近四成至8,000元。

每日241元

除了「青年培育計劃」課程之外,其他僱員再培訓局(ERB)及展翅青見計劃課程每日的培訓津貼金額為:

  • 全日津貼:241元(以每日2節,每節4小時計)
  • 半日津貼:120.5元(以每日1節,每節4小時計)
  • 「青年培育計劃」課程:每日121元(以有效出席日數計算)

由於施政報告提出將於2024年初提高每月津貼上限,現時的每日培訓津貼金額亦有機會一併提高。

津貼申請資格

另外,有意申請再培訓津貼的學員,則須滿足以下要求:

  • 須符合再培訓津貼發放的準則
  • 課堂出席率須達80%或以上
  • 1年內最多可申領兩次、以及3年內最多可申領四次

培訓機構亦會為出席率達80%的學員提供3至6個月的就業跟進服務,幫助學員重投勞動市場。如再培訓津貼的申請獲通過,一般於課程完結後約4至6星期可獲發放有關津貼。

課程後可獲不少於一年合約

此外,施政報告亦提出僱員再培訓局將於明年第一季試行讓僱主以「包班」形式提供職前培訓,為期兩年。

試行計劃首階段集中於人力嚴重短缺的行業(例如健康護理、飲食、零售、酒店服務等),提供僱員再培訓津貼、培訓後不少於一年的僱傭合約、高於市價水平的薪酬,以及為期六個月的就業跟進服務和進修培訓安排。

申請途徑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3個申請途徑向開辦有關課程的培訓機構提交課程申請,分別是:

  1. 親身:須帶同所需文件正本到培訓機構,並填妥「課程申請表」
  2. 郵寄:須將已填妥的「課程申請表」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培訓機構
  3. 網上報讀:申請人可於僱員再培訓局網站報讀課程。

註:經郵寄或網上報讀的申請人,須於開課前向相關培訓機構出示所需文件正本。殘疾人士、單親父母或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人士,如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可要求優先處理課程申請。

填表教學

申請人於申請過程中,除了需要填妥「課程申請表」之外,還須出示3類文件的正本,包括:

  1. 香港合資格僱員證明: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
    • 香港身份證,連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或旅遊證件
  2. 學歷證明
  3. 工作/專業資格證明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申請資料或證明文件,課程申請可能不被接納。

學歷證明

在學歷證明方面,申請人可於「課程申請表」以聲明形式申報最高學歷,並簽署確認申報資料真確無訛,但個別課程的入讀資格要求須出示學歷證明的情況除外。

最高學歷一般指申請人報讀課程時,其現正或曾經修讀的最高學歷程度的全科學校教育課程,包括未能完成課程、或未能提供學歷證明的情況。

工作/專業資格證明

由於個別課程須提交相關工作或專業資格證明,所以申請人於遞交申請時,應按照課程要求提交證明文件,例如:僱主證明信、僱傭合約、工作或服務合約、職員證、有效行業註冊證、牌照、薪金紀錄、強積金供款紀錄或樂活助理證等。

實用資訊|ERB服務中心

地址: 新界天水圍天晴邨
天晴社區綜合服務大樓3樓301室
查詢電話: 3919 6100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9時
中心網站: 按此查閱

(編按: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相關機構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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