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驟停的患者愈遲接受心肺復甦和除顫,他們生存的機會便會愈低。因此,為社會大眾提供基礎救護知識與技能將有助挽救生命。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接受過基礎生命支援知識和技能培訓的中學教師,可為中學生提供心肺復甦的訓練,與由醫療人員所指導的效果相若。

鼓勵學校將兩小時心肺復甦術操作訓練納入課程

研究團隊希望這項結果能夠鼓勵學校將「心肺復甦和自動體外除顫器操作訓練」納入課程,藉此提高醫院外心臟驟停個案的生存率。研究詳情已於醫學期刊《Resuscitation Plus》發表。

研究:每名學生接受兩小時訓練

這項研究在本港四所中學進行,超過300名14至18歲的學生參與接受心肺復甦操作訓練。他們被隨機分配到由曾接受美國心臟協會「基礎生命支援提供者培訓」的教師負責指導的教師組,或由醫療人員提供相關訓練的對照組。每名學生需要接受兩小時訓練,並在課程結束後六個月接受評估。

研究結果:臨床考試合格率為88%

教師組的教師透過影片、模型和虛擬自動體外除顫器,為學生提供兩小時的心肺復甦操作訓練。訓練效果與醫療人員(對照組)相比,並沒有明顯差異。其中,教師組的學生在客觀結構性臨床考試的合格率為88%,而對照組學生的合格率為91%。

  • 完成課程後六個月,兩組的大多數學生(≥88%)仍記得如何正確地在模型上進行心肺復甦術,並安全地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
  • 完成課程後六個月,兩組學生仍能充分掌握基礎生命支援的知識(>90%)。

約一半教師和學生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法律責任感擔憂

約一半教師和學生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法律責任感到擔憂,這與本港尚未定立《好撒瑪利亞人法》有關。《好撒馬利亞人法》旨在保護自願向受傷人士救助的人,免除他們在因過失造成受傷人士傷亡而遭到法律訴訟或追究。

研究第一作者、中大醫學院意外及急救醫學教研部名譽臨床助理教授楊志揚醫生表示:「每延遲一分鐘進行心肺復甦和除顫,病人的生存機會就會減少約10%。然而,本港社區人士願意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比率相對較低,只有不足30%;亦只有約2%的人知道如何正確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有鑑於此,學校教導青少年基本生命支援技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有機會藉此教導一整代人如何迅速應對社區的心臟驟停個案,成為改善醫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存活率的一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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