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繼11月2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航空旅客攜帶懷疑受管制乾魚翅案件,11月24日再於機場偵破同類案件,檢獲逾四百五十公斤乾魚翅,當中包括懷疑屬受管制瀕危物種的乾魚翅,估計市值約130萬元。

將未受管制與受管制的乾魚翅混在一起

一名35歲男旅客11月24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本港。扺港後,他向海關人員申報該批受管制物品,並出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文件的照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其後證實,該文件是無效。漁護署人員在該名旅客的十五箱寄艙行李內,發現部分乾魚翅屬《公約》附錄II列明的瀕危物種,並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所管制。

兩宗案件中,不法分子不但企圖行使偽造或無效文件,並故意將未受管制與受管制的乾魚翅混在一起,企圖魚目混珠,以逃避海關偵查。

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政府已刊憲修訂《條例》,更多鯊魚物種將在2023年12月15日起納入《條例》管制。海關與漁護署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非法走私瀕危物種。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包括乾魚翅等的鯊魚製品進出香港。根據《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方法

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市民可:

  • 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
  • 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
  • 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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