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此政府職位空缺不屬於公務員職位,要求持學士學位及具備良好電腦知識,負責拍攝相片和影片,並以繪圖及設計軟件進行後期製作及管理社交媒體平台等工作,有興趣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510
  •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沙田民政事務處
  •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 薪酬:每月薪金27,890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3.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
  4.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 Word、MS 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書處理等;
  5. 具備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及
  6. 擁有公共關係、行政工作及使用繪圖及設計軟件並熟悉運用多媒體應用軟件和社交媒體平台等相關經驗或可獲優先考慮。

語文能力要求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行政助理職責

主要負責下列工作:

  • 負責一般行政支援,例如:辦公地方的安排、樓宇管理和部門交通服務,蒐集背景資料、匯報和分析資料、報告書匯編,及與有關各方聯絡等;
  • 負責拍攝相片和影片,並以繪圖及設計軟件進行後期製作及管理社交媒體平台;
  • 負責項目計劃的籌備,及協調項目的規劃和推行;
  • 負責處理各項公眾申請及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詢;
  • 負責為活動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及
  •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獲分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2. 受聘人每星期的總工作時間為44小時(包括一小時的午膳時間)。一般而言,受聘人會於星期一至五工作。
  3. 如有需要,受聘人須於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及/或辦公時間外工作。
  4.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福利

  • 按照《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且須符合訂明的合約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持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遞交申請。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資格(包括修業成績表副本)及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達下述聯絡地址。

如親身遞交,則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正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職位」。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任何未填妥、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會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遞交申請,必須使用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未獲邀參加測試視作落選

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十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有接獲面試通知,則可視作落選論。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號沙田政府合署四樓沙田民政事務處
  • 查詢電話:2158 5374 / 2158 5372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3/11/2023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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