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11月14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向一間業務實體及五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2022年12 月至 2023年3月期間,有地產代理商之間協議訂定在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有關安排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合謀定價,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向五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向一間業務實體及五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分別是:

  • 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及美聯集團有限公司(美聯集團)(統稱「美聯」);
  • 美聯集團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執行董事及授權代表黃靜怡;
  •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及董事布少明;
  • 美聯物業董事(香港區)李頌賢;
  • 美聯物業營運總監(九龍及新界)張子存;及
  • 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

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2022 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間,地產代理商美聯與其競爭對手 -- 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統稱「中原」),協議訂定在銷售香港一手住宅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有關做法等同固定或限制了前線代理可向物業買家提供的最高佣金回贈(俗稱回佣)水平。由於回佣是影響買家在購買物業時,最終需支付多少金額的一個元素,因此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安排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合謀定價,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與中原簽訂了寬待協議

早於2023年1月初,競委會已留意到有傳媒報導指,四間地產代理商各自於相若時間發出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從2023年1月1日起,必須在一手住宅物業交易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實收佣金。競委會因應有關報導,發出了新聞稿表示關注,並接觸有關各方了解事件。競委會收集有關資料後,認為有合理因由懷疑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曾經、正在或即將發生,於是正式展開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中原根據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寬待政策》(《寬待政策》)申請寬待,全面與競委會合作,以換取競委會不對中原及其高級人員或僱員展開任何法律行動。由於中原符合《寬待政策》的所有相關要求,包括對競委會的調查提供重大協助,競委會與中原簽訂了寬待協議。

競委會審裁處申請的命令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以下命令,包括:

  • 宣布美聯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以及宣布黃靜怡、布少明、李頌賢、張子存及馬泰陽牽涉入違反該守則;
  • 向他們施加罰款;
  • 向黃靜怡、布少明、李頌賢、張子存及馬泰陽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 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及
  • 美聯須推行審裁處認為合適的有效合規計劃。

物業交易同樣受競爭法規管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先生表示,擁有自置居所,是很多香港家庭及市民的夢想,同時亦是很多人一生中最重大的財務承擔。地產代理商作為中介人,在促成物業買賣的過程中,往往擔當着重要角色。透過打擊大型地產代理商之間的合謀行為,競委會希望帶出一個重要訊息:與其他貨品和服務一樣,物業交易同樣受競爭法規管,因此,住宅物業的價格,以及任何影響買家最終需支付多少來置業的元素,都應由市場主導,而非由業界操控。透過今日的執法行動,希望重申,競委會將不遺餘力打擊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為,尤其是涉及地產市場等行業。

美聯集團(1200.HK)股份於今日(11月14日)下午二時十分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更已向聯交所申請於11月15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買賣。美聯集團表示,正就法律程序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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