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將於明年4月1日起實施,到時全港市民棄置垃圾都要購買並使用「指定袋」將垃圾包好再丟棄,每個指定袋售價由0.3至11元。最近政府討論將原定半年的適應期延長,期間向有需要住戶免費提供指定袋。《香港財經時報》跟進有關消息及介紹垃圾徵費詳情。
明年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
立法會於2021年通過《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實施垃圾徵費。政府當局早前將開始實施徵費的日期定於2024年4月1日,並指有關實施日期不會再押後,惟環保署副署長陸嘉健於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預料市民熟習新的垃圾棄置模式需時,可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延長適應期。
適應期視乎需要可延長
陸嘉健指,考慮到市民可能需要數年時間來適應新的扔垃圾方式,主要向違規市民作口頭勸喻,若發現市民重複違法才會執法,重點是宣傳教育。此外,當局會舉辦簡介會,與不同持份者溝通、為相關業界前線員工提供專題培訓及支援、擴展社區回收網絡和改善回收設施,加強減廢回收的公眾教育和宣傳,讓各界充分準備。
向3類住戶免費派發指定袋
垃圾收費實施首半年適應期內,將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的住戶免費供應指定袋。根據政府早前的建議,派發對象合共約105萬個住戶,包括︰
- 約85萬個房委會及房協轄下公屋住戶
- 約15萬個「三無」大廈住戶,及
- 約5萬個鄉郊村屋住戶
2種派袋方法
陸嘉健續指,環保署考慮兩種方案,向上述住戶派發免費指定袋︰
- 委聘承辦商逐家逐戶派發
- 向住戶領取卡,讓住戶憑卡自行到指定地點領取指定垃圾袋
兩種方法的做法與疫情時派發防疫包的做法類似,前者較為精準,一旦單位內無人應門,就可能需要由承辦商重新派發,或留下領取卡,讓住戶自行到智能櫃和服務站等指定地點領取垃圾袋。
垃圾徵費執法點有別於亂拋垃圾
有議員關注亂拋垃圾和垃圾徵費的執法會否混淆。陸嘉健回應,市民於食環署垃圾站棄置垃圾時,必須用指定袋,而亂拋垃圾則是指隨街扔垃圾的情況,執法點沒有重疊。他又指,當局將會修訂建築廢物處置的收費,避免有人將建築廢物和固體廢物混合棄置,以逃避收費差價。
以下為大家介紹固體廢物(一般垃圾徵費)的收費方法詳情:
須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及廢物
垃圾收費是根據「污染者自付」原則,對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垃圾徵費措施落實後,市民須透過不同方法繳交棄置垃圾費用,大致上分為3種方法︰
- 購買和使用指定袋
- 大型垃圾按「指定標籤」收費
- 垃圾「入閘費」
垃圾徴費法例要求及罰則
根據現有規定,如市民將沒有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擺放在以下執法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的司機或職員,即屬違法,罰則如下:
- 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
-
如以傳票方式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購買指定袋的渠道
政府擬建立一個涵蓋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家品店及網上平台等約數千個零售點的全港性零售網絡,同時計劃在公屋設立專屬銷售點及其他銷售途徑,包括:
- 委聘公屋僱用的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清潔/保安服務承辦商;以及/或
- 在公屋內設置自動售賣機等其他途徑以銷售指定袋和指定標籤
一般垃圾「按袋」收費表
重量 | 收費 |
3公升 | $0.3 |
5公升 | $0.6 |
10公升 | $1.1 |
15公升 | $1.7 |
20公升 | $2.2 |
35公升 | $3.9 |
50公升 | $5.5 |
75公升 | $8.5 |
100公升 | $11 |
大型垃圾「按標籤」收費
如市民須棄置未能放進指定袋的大型垃圾,如餐桌、書櫃或床褥等大型傢俬,徵費則會是「按標籤」收費,必須於在指定地點棄置大型垃圾前貼上指定標籤,方可棄置。每個指定標籤劃一收費為$11,可棄置的地點包括:
-
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只適用於按袋/按標籤收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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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垃圾收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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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垃圾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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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包括壓縮型及非壓縮型垃圾車)
按重收「入閘費」
如市民所在處所使用的垃圾收集服務,是經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收集,則會使用按重數「入閘費」的模式收費。市民毋須以指定袋包妥垃圾、或在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有關垃圾將按重量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徵收「入閘費」。
有關市民所在的處所如何攤分「入閘費」,請向物業管理公司、清潔承辦商或私營廢物收集商查詢。
登記入閘費系統
市民亦可向環保署申請登記成為「入閘費」帳戶持有人,並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進入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棄置垃圾。帳戶可分為甲類及乙類兩種,一般戶主以申請甲類帳戶為主:
- 「甲類帳戶」戶主可使用其帳戶下已登記車輛運送垃圾到廢物處理設施棄置
- 按登記車輛數目繳交按金
- 物業管理公司及清潔承辦商可直接聘請持有「甲類帳戶」的私營廢物收集商代為收集及處置垃圾
- 環保署會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向帳戶戶主發出月結單
至於乙類類帳戶則主要適用於具規模的垃圾產生者(即日常產生大量垃圾的處所,例如大型設施、工廠、商場等)。
必須使用正版指定袋及指定標籤
市民須使用正版指定袋/標籤來棄置垃圾,這些正貨只會在獲授權的銷售點出售。市民應到獲授權的銷售點、網上平台或自動售賣機購買指定袋/標籤,獲授權的實體銷售點將容後公佈。
環保署已在憲報刊登公告,訂明指定袋/標籤的規格,包括其大小、形狀、設計及用料,以便市民辨別其真偽。每個指定袋及指定標籤均附有防偽特徵。
未妥善處理的「違規垃圾」
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或「按標籤」 收費模式下,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具體來說,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沒有把垃圾袋束緊,也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
另外,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否則該等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
留意3個要點免棄置「違規垃圾」
沒有「以指定袋包妥」的例子包括:
- 袋中垃圾有部分從袋口伸出
- 袋中垃圾有部分從袋身破口伸出
- 未有束緊袋口,令當中的垃圾掉出
如何慳多啲?
垃圾收費網站提示,要減少垃圾收費的開支,源頭減廢是首要方法。另外,把回收物透過各種合適的渠道循環再用/再造,亦可減少垃圾收費的開支。舉例說,市民可以善用環保署的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把分類出來的回收物交到這些回收點,積極把回收融入日常生活當中。
市民也可經由垃圾收費網的「慳多啲計算機」,計算每月垃圾費開支,以了解哪方面的垃圾最多;或是瀏覽香港減廢網站,獲得更多減廢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