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公布最新的社援指數,截至9月底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較2022年上升3.1%,並表示綜援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有上調空間。《香港財經時報》整合綜緩申請懶人包,即睇綜緩申請資格及方法!

社署:津貼金額有上調空間

社會福利署指出,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社援指數)截至今年9月底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較截至去年10月底的數字上升3.1%,數字顯示現時的綜援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即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傷殘津貼)的津貼金額有上調空間。

社署將於11月底完成整理社援指數截至2023年10月底的變動,然後根據該變動建議調整津貼金額,並尋求財委會批准。

料2024年2月起增加資助

根據現時的既定機制,政府按社援指數截至每年10月底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比較截至上一年10月底的按年變動,以此為基礎調整由翌年2月1日起生效的津貼金額。

即是2024年2月起將會調整資助金額,並向接近150萬名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發放新的津貼金額。

綜援計劃租金津貼不變

此外,綜援住戶可以獲發租金津貼應付住屋開支,而每月的津貼金額應該相等於實際支付的租金或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以較低者為準。租金津貼與綜援標準金額一樣,每年會根據租金指數進行調整。

租金指數截止9月底的12個月移動平均數較去年下跌1.7%,雖然意味著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有下調空間,但社署考慮到環球經濟環境困難或將繼續令香港經濟受壓,因此初步建議將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維持在現行水平。

發放10元垃圾收費津貼

同時,環保署將於2024年4月1日起實施垃圾收費,而政府亦會由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起,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以照顧他們的經濟需要。

因此,所有類別的綜援受助人可獲發的標準金額和長者生活津貼金額都會由2024年4月1日起增加10元。

綜緩申請懶人包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緩)為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援助金共分為3個類別:

  1. 標準金額
  2. 補助金
  3. 特別津貼

標準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 65歲或以上的長者
  • 65歲以下而健康欠佳/殘疾的成人
每人每月以港元計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健全/殘疾程度達50% 4,060元 3,820元
殘疾程度達100% 4,905元 4,335元
需要經常護理 6,900元 6,325元

註:

  • 健康欠佳及殘疾人士須經由公立醫院或診所醫生證明
  • 長者是指65歲或以上人士,或於2019年2月1日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

標準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 殘疾兒童
每人每月以港元計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殘疾程度達50% 4,565元 3,970元
殘疾程度達100% 5,410元 4,840元
需要經常護理 7,400元 6,830元
  • 註:兒童是指15歲以下或15至21歲並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在一般情況下並不包括正在接受專上教育的人士)

標準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 65歲以下的健全成人
  • 健全兒童
- 65歲以下的
健全成人
單身人士 有不超過2名健全
成人/兒童的家庭
有3名健全
成人/兒童的家庭
有4名或以上健全
成人/兒童的家庭
- 單親人士/
須照顧家庭人士
- 3,100元 2,805元 2,485元
- 其他健全成人 2,855元 2,545元 2,295元 2,050元
- 健全兒童 3,440元 2,845元 2,550元 2,280元

    6種補助金

    綜緩補助金有6種,分別是:

    • 長期個案補助金:有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受助家庭,如連續領取援助金達12個月或以上,可按家庭中這類合資格成員的人數,獲發每年1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作為更換家居用品及耐用品之用。
    • 單親補助金:單親家庭每月可獲發單親補助金,以顧及單親人士獨力照顧家庭所面對的特別困難。
    • 社區生活補助金:非居於院舍而年老、殘疾、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或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
    • 交通補助金:年齡介乎12至64歲並經醫生證明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 院舍照顧補助金:居於非資助院舍而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每月可獲發院舍照顧補助金。
    • 就業支援補助金: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就業支援補助金,以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及持續就業。

    補助金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長期個案補助金每年派發1次,分為2類:

    • 單身人士:每年2,535元
    • 有2名或以上年老、殘疾或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成員的家庭:每年5,070元

    其他補助金金額如下:

    類別 每月金額(港元)
    單親補助金 405元
    社區生活補助金 385元
    交通補助金 325元
    院舍照顧補助金 385元
    就業支援補助金 1,205元

    特別津貼

    此外,綜緩申請人可獲發特別津貼,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例如租金、水費及排污費、電話服務相關的開支、眼鏡費、學費及其他教育費用、醫生建議的膳食、醫療及康復用品等支出。

    • 註:電話服務相關的開支津貼只適用於非居於院舍而年滿18歲人士,有關津貼無須提出申請。

    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合資格家庭
    成員人數
    每月最高津貼
    金額(港元)
    1人 2,515元
    2人 4,440元
    3人 5,330元
    4人 6,005元
    5人 6,695元
    6人或以上 7,800元

    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由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綜援家庭在沒有其他收入的情況下領取的綜援金額(包括標準金額、補助金和特別津貼)如下:

    合資格家庭
    成員人數
    平均每月綜援
    金額(港元)
    1人 7,729元
    2人 11,744元
    3人 15,262元
    4人 18,159元
    5人 20,811元
    6人或以上 25,102元

    申請資格

    申請綜緩需要符合3大條件,包括:

    1. 居港規定
    2. 經濟狀況調查
    3. 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資格(1)居港規定

    綜緩申請人必須:

    • 是香港居民
    • 取得香港居民身份不少於1年;及
    • 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後,在香港總共居住滿1年(即由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至申請日前)。居港1年的日數無須連續或緊接在申請日前。申請日前不超過56天的離港日數(不論連續或間斷),亦視為在港居住

    資格(2)經濟狀況調查

    綜緩申請人必須通過入息及資產的審查:

    • 入息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每月可評估的總入息必須低於他們在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
    • 資產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包括土地/物業、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年金計劃的投保保費金額/退保金額、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總值不得超過社署所定的限額。
    • 註: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或海外所擁有的資產

    資格(3)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15至59歲身體健全的綜緩申請人,如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入息或工作時數少於社署所定標準,必須積極地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社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申請方法

    綜緩申請人可親自前往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郵遞或網上表格方式提出申請,或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以查核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及所提供的資料。

    實用資訊|社會保障辦事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
    公眾假期:
    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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