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2023房委會早前通過的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已於10月3日起實施,首批8.8萬個公屋住戶須填表申報是否在港擁有物業。《香港財經時報》整合7個填表須知,如果拒交申報表格,最嚴重或會被終止租約。即睇詳情!

公屋2023|打擊濫用公屋

公屋富戶政策,是為防止濫用公屋資源而制訂的措施,入息及資產超出限制的人士,會被要求繳交較多租金或遷離公屋單位。房委會早前就通過相關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和打擊濫用公屋措施,當中包括住戶須要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在港擁有物業,入住未滿10年的住戶亦需要申報。

7個填表須知

  1. 首輪8.8萬住戶
  2. 11月底前交回
  3. 遲交須有充分理由
  4. 拒交:嚴重或被終止租約
  5. 需要申報內容
  6. 一類人可豁免填寫資產
  7. 虛報物業可能會被控告

填表須知(1)首輪8.8萬住戶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出席香港電台節目時表示,已經向首批約8.8萬戶、住滿2至8年的公屋住戶派發申報表格,申報表格會直接放入住戶信箱。未收到表格的住戶亦毋需擔心,申報會分批進行,第2批及第3批住戶將會在明年4月左右起收到申報表。

填表須知(2)表格11月底前交回

收到申報表格的住戶需要在11月底前填妥表格,並交回屋邨辦事處。部分辦事處設有申報表咨詢站,協助住戶填寫表格。

填表須知(3)遲交須有充分理由

羅淑佩亦表示如果有住戶收到申報表,但卻未能在11月前交回,可以向辦事處解釋,當局會酌情處理。不過,住戶需要有充分理由或提供證明文件,證實近幾個月不在香港,同時沒有家人可以協助處理申報事宜。

填表須知(4)嚴重或被終止租約

如果住戶刻意忽略或拒絕提交申報表,最嚴重的情況或會被終止租約。羅淑佩補充,在沒有提供合理的理由下,住戶兩個月內都沒有檢查信箱,從而沒有交回申報表,當局充分有理由懷疑住戶是否在該單位常住。

填表須知(5)需要申報內容

收到申報表的公屋住戶,需要在申報表上填寫以下資料:

  1. 是否持續居住在單位
  2. 是否將單位丟空或分租
  3.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等

此外,住戶需要同意並聲明所申報的資料屬實。

填表須知(6)一類人可豁免填寫資產

所有成員超過6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戶,在稍後收到申報表時,只需申報是否居住在有關的單位,可豁免申報資產或物業。

填表須知(7)虛報物業可能會被控告

收到申報表的住戶在申報時,需要同意並聲明所申報的資料屬實。當局不排除會比對資料,核實住戶申報的內容,因此呼籲住戶要如實申報。

如果住戶作出虛假聲明或陳述,有可能會被控告其他罪名。

在香港擁有物業須遷離公屋單位

  •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 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但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上限的住戶,則須繳交額外租金,詳情如下:

超出入息限額而須多付租金的情況

  •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
  • 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的住戶,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1)

下表由2023年4月1日起生效,超逾以下限額的住戶,須繳交更多租金:

家庭人數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
2倍但不高於3倍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
3倍但不高於5倍
須繳交倍半淨租金
另加差餉
須繳交雙倍淨租金
另加差餉
1 25,881 - 38,820 38,821 - 64,700
2 39,101 - 58,650 58,651 - 97,750
3 48,821 - 73,230 73,231 - 122,050
4 61,901 - 92,850 92,851 - 154,750
5 74,361 - 111,540 111,541 - 185,900
6 85,461 - 128,190 128,191 - 213,650
7 95,001 - 142,500 142,501 - 237,500
8 106,261 - 159,390 159,391 - 265,650
9 117,261 - 175,890 175,891 - 293,150
10+ 127,981 - 191,970 191,971 - 319,950

被勒令搬走仍可住多1年

另外,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2)

下表由2023年4月1日起生效,超逾以下限額的住戶,即須遷出現居公屋單位:

家庭人數 每月入息限額(元)
每月入息限額(5倍) 資產淨值限額(100倍)
1 64,700 1,300,000
2 97,750 1,960,000
3 122,050 2,450,000
4 154,750 3,100,000
5 185,900 3,720,000
6 213,650 4,280,000
7 237,500 4,750,000
8 265,650 5,320,000
9 293,150 5,870,000
10+ 319,950 6,400,000

最新平均輪候公屋時間逾5年

房委會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今年第一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2,3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510宗。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5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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