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衛生署招聘公務員,管工起薪21K,DSE 5科2即可申請,負責協助處理公眾查詢,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我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227
  • 部門:衛生署
  • 職位名稱:管工
  • 薪酬:總薪級表第7點(每月21,500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7,405元)。

衛生署招聘公務員:管工入職條件

衛生署管工申請人必須: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2)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
  • 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兩年工作經驗;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以及
  •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4)。

申請注意事項

  • 衛生署管工申請人不論男女,均可應徵。
  • 申請人須按下列「申請手續」指示,遞交有關文件的副本以證明其 (i)學歷;(ii)工作經驗;及(iii)語文能力。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

語文能力要求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爲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爲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申請人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衛生署管工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衛生署管工的主要職責包括:

  • 履行與衞生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註)的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
  • 協助舉辦健康教育及推廣活動,包括在各出入境管制站爲旅客而設的健康推廣活動,並根據本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的範圍進行循規審查;
  • 協助處理公眾查詢,並就與本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有關的投訴進行調查;
  • 督導和監察初級人員履行本署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的表現;以及
  • 協助執行各項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備存執法及存貨記錄、編製統計資料並撰寫報告。

申請人須輪班當值

  • 穿著制服;
  • 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 在偏遠地點(包括邊境管制站)執行戶外職務;以及
  • 在颱風襲港及其他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衛生署管工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注意事項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爲公務員。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爲準。
  •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至指定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申請人須使用新版申請表格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

衛生署管工的申請期由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至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指定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

衛生署管工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人注意

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23年8月31日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連同註(5)所列的文件副本送交或郵寄至指定聯絡地址。申請日期會以郵戳為憑。

網上申請人注意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3年9月7日或之前把「入職條件」部分所列的文件副本郵寄至指定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

未獲安排面試可視為落選

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注意事項

  •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 查詢電話:2961 8452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31/08/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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