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條例|自從社會復常,街道回復疫情前的熱鬧,但噪音也隨即增多,為市民帶來困擾。環保署日前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加強管制公眾地方噪音,並引入罰款等執法機制,住所噪音等罰款或上調至最高5萬元。《香港財經時報》介紹有關諮詢詳情及內容。

《噪音管制條例》5個修例方向

環保署於8月9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主要內容包括:

  1. 加強管制店鋪及商販使用揚聲器作叫賣
  2. 放寬節日慶祝活動的噪音規限,讓慶祝活動可於晚上11時後適當地進行
  3. 設立定額罰款機制
  4. 調整最高罰款及賦權監督向有關人士要求提供資料,以提高執法效率及增加阻嚇性
  5. 監督可獲取資料

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至10月8日結束,歡迎公眾人士提出意見。

就噪音管制建議的修訂詳情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市民大眾日益關注家居噪音及店鋪叫賣引起的噪音問題。政府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規管使用揚聲器作叫賣及設立定額罰款機制,藉此更有效控制及改善相關噪音的滋擾問題。包括揚聲器問題在內,以下共有5個修訂方向的詳情:

(1)禁止使用揚聲器叫賣

根據環保署記錄,即使受疫情影響,店舖叫賣的噪音投訴數字仍由2017年的197宗大幅增至2022年的544宗。為加強管制店舖叫賣引起的噪音問題,政府建議立法禁止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

可用作非叫賣用途

諮詢文件指,禁止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能更直接及更有效管制相關噪音,既可讓市民大眾、店主及店員更清晰容易理解及遵守法例的要求,亦可簡化執法程序。

值得留意,修訂只管制使用揚聲器作叫賣用途。用作餐廳或酒吧播放音樂、新聞及球賽等則不屬修例建議下的叫賣行為,但有關噪音仍會繼續受現時《條例》第5(4)條管制。

(2)放寬指定節日慶祝活動的噪音規限

由於節日慶祝活動普遍在假期舉行,加上為期較短暫,公眾一般對節日慶祝活動產生噪音相對較為容忍。建議修例「指定節日」慶祝活動(包括音樂、曲藝及歌唱表演)可延長至凌晨1時,惟噪音水平不可高於背景噪音水平10分貝(A)。

其他時段規定維持不變

而翌日凌晨1時至上午7時,活動發出的噪音規管維持不變,即不應在鄰近的「噪音感應強的地方」可以聽到。

此外,無論在任何時段,活動主辦機構都需繼續遵守環保署發出的相關噪音管制指引,例如進行噪音監測、安排投訴熱線、使用導向揚聲器及避免將有關揚聲器指向「噪音敏感強的地方」等。

參考「指定節日」

元旦,1月1日 國慶日,10月1日
農曆除夕 萬聖節,10月31日
農曆年初一 聖誕節前夕,12月24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聖誕日,12月25日
中秋節 除夕,12月31日

(3)設立定額罰款機制

建議條例設立10,000元定額罰款機制,以加強管制住用處所和公眾地方噪音的執法效率。根據現行《條例》第4條及第5條,在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於夜間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產生擾人噪音;及於任何時間進行第5條特定的活動而產生擾人噪音,即屬犯罪。

建議定額罰款1萬元

以近5年判處的案例及平均罰款,政府認為現時情況反映整體判罰未具足夠阻嚇力,故建議

  1. 將《條例》第4條及第5條的最高罰款調高至第5級(50,000元);
  2. 第6條和第13條的罰則增加至第一次定罪,可處180,000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360,000元;犯罪期間處每日罰款35,000元。

(4)調整最高罰款

建議修例後,住所及公眾地方的噪音罰款最高可達5萬元,而建議地盤及工商業處所更高達18萬元,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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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環保署
噪音管制條例擬修訂|住宅噪音、大聲公叫賣等|最高罰款或加至5萬|5個修訂方向詳情

(5)監督可獲取資料

為提高執法效率,政府建議在《條例》中加入相關條文,授權執法人員向有關人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提供案件資料協助執法。上述的定額罰款機制亦將會適用於由住用處所和公眾地方發出噪音的其他罪行,以便更有效處理相關的噪音問題。

提高處理噪音問題效率

另外,規定任何人如在根據《條例》提交的申請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或評估,或罔顧後果地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或評估,或明知而在申請中遺漏要項,即屬犯罪。政府建議違反上述規定罰則定為可處第6級(100,000元)罰款。

綜合修訂方向一覽

綜合以上所述,政府建議修訂《條例》如下:

  1. 禁止在所有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進行叫賣;
  2. 放寬指定節日慶祝活動(包括音樂、曲藝及歌唱表演)的噪音規限,容許由慶祝活動產生的噪音可延長至凌晨1時;
  3. 設立10,000元定額罰款機制,加強管制住用處所和公眾地方噪音(《條例》第4及5條)的執法效率;
  4. 調整第4、5、6及13條的最高罰款;及
  5. 訂立新條文,賦權監督可獲取資料,以及懲處任何申請人,作出虛假的陳述或評估。

最快2025年落實修訂

若得到市民大眾支持,政府預計最快於2024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2025年初實施有關修訂。

諮詢文件已上載環保署網頁。公眾人士可於諮詢期內(即2023年8月9日至10月8日),透過郵寄、傳真、電郵或電子表格送交環境保護署:

徵詢及提交意見的方法

  • 網上意見回覆表:請按此
  • 郵寄: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6樓
    環境保護署
    評估及噪音組
    (有關修訂噪音管制條例諮詢)
  • 傳真號碼:2802 4511
  •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此外,環保署會舉辦公眾諮詢論壇,詳情稍後於網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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