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經理月薪62K,具一類工作經驗者佔優,負責協助處理投訴,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168
- 部門: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 職位名稱:經理
- 薪酬:每月62,970元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經理入職條件
經理申請人必須
-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於取得上述學歷後,有最少六年全職行政或管理資助計劃的工作經驗,其中一年須屬管理階層,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 中英文俱佳,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2 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1及2];
- 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見註3] ;
-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 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俱佳。
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現職工作);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注意事項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 [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 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熟練的語言。
職責
- 督導員工管理資助計劃,包括覆核和審批申請、處理津貼發放、管理已登記課程等,以及就執行及營運資助計劃與持份者協商;
- 就部門辦公室行政、人事及招聘、系統發展及更新、項目管理、財務管理、採購、檔案管理、宣傳及推廣、熱線及櫃台服務等提供行政支援;
- 執行資助計劃的支援職責,包括:檢討及草擬運作指引、處理新措施的籌備工作、就政策事宜進行研究及資料搜集、進行用戶驗收測試、管理電子服務系統、準備報告及統計資料、等;
- 協助處理投訴、上訴及查詢,包括進行週查、擬備回覆等;
- 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可能須輪班當值
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成功獲聘者可能須輪班當值、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及超時工作。他/她會被分派到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指派的任何地點工作。
聘用條款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
福利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的規定須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以及
- 受聘人可享有14天年假(適用於為期12個月的合約)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注意事項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手續:以郵寄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申請人請使用新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新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
-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和詳列所有現時及先前受僱工作經驗(包括職位和主要職責)的履歷,連同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正式修業成績表/成績單及工作證明文件(如工作證明書、僱主信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
申請手續:在網上遞交申請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作網上申請。
- 申請人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後,必須於2023年8月21日或之前,把其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正式修業成績表/成績單及工作證明文件(包括現職工作)副本郵寄或送達至查詢地址,信封面及所有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逾期或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郵遞申請注意事項
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遞交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本處於收妥申請人經郵寄遞交的申請書及/或證明文件後會以電郵形式寄送確認收據。如你於2023年8月25日或之前未有收到確認收據,請聯絡下述經辦人。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經理申請人請於申請表格內提供電郵地址,以便聯絡。如郵費不足,申請文件將不能寄達查詢地址。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實用資訊
- 聯絡地址: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19樓
- 經辦人:經理(招聘及編制)1
- 查詢電話:3897 1006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5/08/2023 18:00:00
- 部門網址:按此瀏覽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