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招聘,文員每月15,950元,曾在兩類機構工作者佔優,負責回覆公眾查詢及投訴,有興趣人士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7111
  • 部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 組別/單位:青年事務部(1)
  • 職位名稱:文員
  • 薪酬:每月15,950元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招聘: 文員入職條件

青年事務部(1)文員申請人必須:

  • 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
  • 熟悉電腦操作,例如應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件;以及
  • 具備至少兩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完整的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證明他們獲得符合入職條件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或須參加技能測驗

申請人或須參加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應用知識測驗(「技能測驗」)。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技能測驗或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員職責

  • 履行一般文書職務,包括資料輸入、存檔、收發文件、採購和財務相關工作;
  • 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管理會議和工作日程、負責會議的後勤安排,以及與各機構聯絡及協調;
  • 處理撥款申請,包括審核申請、輸入資料和跟進申請;
  • 回覆公眾查詢及投訴;
  • 為青年發展委員會及《青年發展藍圖》的有關活動提供支援;以及
  •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 注意:主要工作地點為金鐘或黃竹坑,而實際工作地點將按局方的運作需要作出安排。獲錄用者可能需要(a)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六和周日工作,以及(b)間中在戶外工作。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員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24個月。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員福利

倘受聘人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維持在高水平,且令人滿意,在合約結束時,將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計算,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有關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注意事項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受聘人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不屬於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調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 持有本港以外學院/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1) (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

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員(青年事務部(1))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送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貼上足夠郵資,以免郵遞失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有關申請倘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倘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1)
  • 查詢電話:3509 703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4/07/2023 18: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 發布日期    18/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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