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方法】不少食肆不時會推出不同形式的堂食優惠作推廣,當消費者於結帳時發現優惠的內容與食肆的理解有別,因而金額與預期有出入,便會出現消費紛爭。消費者委員會整合了三個常見個案,拆解當中的陷阱。

個案一:放題主打食品售罄

姚先生向A酒家預訂了3位晚市大閘蟹及片皮鴨兩小時任食放題,享用預訂優惠後每位$528。姚先生於晚上7時30分入座並點餐,但當時店員未有主動通知片皮鴨已送罄。直至1個小時後,姚先生發現所點的食物已陸續送上,唯獨欠了片皮鴨,而向店員查詢,才被告知由於他入座時間太晚,片皮鴨早已送罄。

個案一:未能享會員優惠

結帳時,餐牌左下方列明會員可享九五折,於是作為會員的姚先生要求享用優惠,但店員僅表示餐牌寫錯,拒絕為他提供會員折扣。姚先生認為A酒家標榜「大閘蟹放題片皮鴨任食」,但其中一種主打食品卻已經送罄。更何況他在7時30分的入座時間於晚市時段中不算遲,使顧客既失望又難以接受。加上酒家沒有按餐牌所示提供會員折扣,又收取了每位$58.8的加一服務費,而非$52.8,遂即時向A酒家投訴,但侍應及經理均沒有積極處理。因此,姚先生轉向本會作出投訴,要求酒家退回部分款項

酒家:不認同片皮鴨是主打

消費者委員會的跟進下,A酒家回覆由於片皮鴨銷情熱烈,所以供不應求,但不認同片皮鴨是主打食品,亦指出點餐紙上已標明「部分食物售完即止」。

酒家:拒絕退款

至於收費方面,酒家指預訂優惠條款已列明加一服務費會按原價每位$588計算。就姚先生指餐牌列有會員九五折優惠一事,酒家表示相信是分店沒有及時更新餐牌所致,故否認多收款項,亦拒絕安排退款。由於個案未能達成解決共識,本會已建議姚先生可考慮循其他法律途徑追討。

個案二:「買一送一」未標明為人均價

B餐廳於店門外張貼午市燒肉放題買一送一優惠的海報,陳小姐被其中一款$344優惠套餐所吸引,於是偕同朋友到B餐廳聚餐,並點選該套餐。豈料結帳時,帳單顯示加一後需付$826,與陳小姐預期不超過$400的相差甚遠。她向店員查詢後,得知海報上的價格是優惠後的人均價。惟陳小姐細心閱讀海報的優惠詳情,未有發現任何條款或內容指價格為人均價,因此認為宣傳內容有誤導之嫌,逐向本會作出投訴。

B餐廳:接待處已展示原價每位$688

消費者委員會的跟進下,B餐廳回覆表示顧客入座前,店員會於接待處為顧客點餐,而接待處已展示各個套餐資料,包括該套餐之原價每位$688。餐廳亦有按優惠提供買一送一折扣,至於加一費則以2個套餐正價 ($1,376) 計算,因此收費正確無誤。但B餐廳同意宣傳海報內容未盡清晰,因此於接獲陳小姐的反映後已立即作出修改,於海報價格前標示「每位」

個案三:結帳被四捨五入

李小姐到C餐廳用膳,當時餐牌已說明須收取加一服務費,所以結帳金額應為$204.6。可是,餐廳職員要求收取$205,並指向收銀處位置「帳單尾數如有毫子 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的告示。

李小姐不滿餐牌及餐廳當眼處均沒有標示帳單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而餐廳職員既沒有事先通知顧客有關安排,亦沒有提醒該告示的存在。最後C餐廳堅持收取$205,她無奈以八達通付款。李小姐不滿餐廳以四捨五入方式作結算,故向本會作出投訴。

C餐廳:樂意退款

消費者委員會的跟進下,C餐廳回覆表示餐飲業界普遍不會將四捨五入寫在餐牌上;此外,不論以任何方式付款,電腦系統現時設定均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然而,餐廳日後會更新設定,如顧客以電子方式付款,將不會再被以四捨五入結算。經本會與C餐廳調停後,C餐廳同意在店內當眼處列明帳單以四捨五入方式結算,亦樂意退回$0.4給李小姐

理財方法|3招自保免發生爭拗

  1. 注意各種優惠的條款及細則,例如是否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食肆會否徵收額外費用,包括茶芥及服務費等、加一服務費是按原價或優惠價計算等;
  2. 注意在網上平台推出的電子優惠券條款,例如使用日期、時段、地點、是否需預約或使用指定信用卡才享有優惠;一經確定,是否不能更改及取消等。消費者亦可將電子優惠券截圖或列印,保留相關憑證;
  3. 部分優惠券屬預繳式消費,存在一定風險,如食肆結業、破產、轉讓等情況,屆時或難以取回退款。因此,在購買前應考慮該食肆的經營規模及信譽,避免預繳金額過高,並應盡快使用優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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