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設計|早前日出康城有單位傳出在裝修期間拆毀主力牆,喚起大眾對樓宇安全的關注。想知道住宅單位如何裝修才符合有關準則,可以向屋宇署查詢。署方日前宣布設立電話熱線,供市民查詢裝修、改動單位的事項,亦將舉辦公眾講座,令市民了解更多有關知識。《香港財經時報》報導有關詳情,及列出3個常見的裝修Q&A必知解答。

可向屋宇署查詢裝修指引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因應近日有不少市民希望了解如何查閱批准圖則以確定結構牆的位置,或關注自己的住宅單位會否因曾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而對樓宇結構或安全有影響,署方因此設立電話熱線3842 5375,以接聽並解答市民的查詢。

熱線由即日起開放至7月下旬

屋宇署電話熱線由即日起開放至7月21日,市民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熱線,查詢有關事宜。視乎需要,電話熱線的服務日期或會延長。市民亦可將查詢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此外,屋宇署已將有關「住用處所的改動及加建工程」的常見問題及答案,上載於署方的網頁供市民參考。

可到資訊中心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

屋宇署亦歡迎市民經上述熱線或電郵預約,在辦公時間親臨位於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二樓的「樓宇資訊中心」,以進一步了解如何索取相關的建築圖則,以及認識圖則上的相關基本資料,包括如何分辨結構牆及非結構牆。

與專業團體合辦免費講座

此外,屋宇署將聯同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分部和香港測量師學會,於7月11日(星期二)下午6時30分,在樓宇資訊中心舉辦有關「住宅室內改動及加建工程須知」的講座,歡迎市民參加。講座將透過實體及網上形式以廣東話進行,費用全免,有興趣人士可在屋宇署主題網頁報名,截止報名日期為7月10日(星期一),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有關講座的錄影紀錄亦將於其後上載於屋宇署網上學習中心

就單位結構問題向相關人士進行諮詢

上述三個建築專業團體亦已更新其網頁,包括整理一份有提供改動及加建工程專業服務的會員/公司名冊。市民如懷疑其住宅單位內的結構構件曾非法改動,或擬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可按有關名冊聘請專業人士以獲得所需的專業諮詢服務。詳情可瀏覽:

專業人士查詢網頁

業主及承建商皆須遵守《建築物條例》

屋宇署發言人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無僭建物。如欲進行樓宇改動及加建工程,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以及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及同意才可展開工程,以確保安全及不會違反《建築物條例》。

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亦須詳細查閱批准圖則及其他相關文件,以及檢視《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規定和需否先得到屋宇署的批准才進行有關工程,以確保住客及樓宇安全。

裝修設計常見問題(1)沒有屋宇署批准,可以裝修單位嗎?

據屋宇署網站指,一般而言,在住用單位內進行家居裝修和簡單工程,例如批灰泥、鋪設瓷磚飾面、修葺或更換衞生設備等,屬《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的豁免審批工程,無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但仍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包括消防安全、結構安全,以及排水工程等方面的標準。

小型工程只需於事前或事後通知署方

至於一些小型工程,例如豎設用磚建造的非承重牆、於外牆豎設或改動冷氣機支架和晾衣架等,則需要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在工程展開前及/或完工後通知屋宇署,而無須事先獲得署方批准或同意。視乎有關小型工程的性質、規模、複雜程度和安全風險,工程需要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

改變結構的工程須經評估及署方同意

如改動及加建工程涉及建築物的結構,例如拆除或改動結構牆、樑、柱,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並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獲得批准及同意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

因此,在展開室內裝修工程前,業主應先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以確保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規定。

或須得到其他持份者批准

此外,業主及建築專業人士亦應查看大廈公契及其他相關文件有否訂明任何限制,例如需要先徵求業主立案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同意等才可進行某些工程。業主亦須留意違反《建築物條例》可影響其購買的家居保險保障,包括火險。

裝修設計常見問題(2)可否在單位內加建閣樓?

現時新樓多開放式單位,部份業主或想在單位內加建閣樓,以增加間隔私隱度等。屋宇署指,任何人士若有意在其單位內進行建築工程搭建閣樓,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再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獲得批准及同意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屋宇署會按照《建築物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規定審核圖則所顯示的建築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造是否符合法例規定。

擺設組裝家具則不受規管

屋宇署主要審核的事項包括發展參數、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衛生及環境和相關規例的要求。屋宇署亦會把圖則轉介予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由他們就其關注或規管的範疇進行審議。如圖則無法滿足相關要求,則不會獲批申請。一般而言,於單位內擺設組裝傢俬不受《建築物條例》規管。

裝修設計常見問題(3)可否合併兩個相連單位?

部份業主會打通兩個單位以製造更多實用空間,通常可分為打通同層兩個相連單位,或打通上下層單位的情況。如合併兩個毗鄰的單位涉及拆除分間兩個單位之間的牆是結構牆,業主須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評估有關工程的可行性,並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獲得批准及同意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

打通上下層單位須通知屋宇署

如合併兩個上下層單位,一般涉及拆除樓板及加建樓梯。樓板開洞及加建樓梯可屬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第I級別的小型工程項目,需要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規定,在工程展開前及完工後通知屋宇署,並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

特定情況下有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

至於合併的單位均有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亦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其他條文及相關規例,例如有關建築物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豁免準則。業主應在展開工程前徵詢認可人士的意見,並在有需要時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獲得批准及同意後才可由註冊承建商進行。

小型工程則無須先獲同意及批准

如合併的單位並不涉及環保露台或工作平台,只涉及拆除非結構間牆,有關工程一般屬《建築物條例》下的豁免審批工程,無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或委任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但仍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然而,業主亦應查看大廈公契及其他相關文件有否訂明任何限制,並按需要徵求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或管理公司同意才展開有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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