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教育局招聘行政助理 ,月薪港幣25,490元 ,需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要為會議及活動提供行政或後勤支援,有興趣者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1. 職位編號:46879
  2. 部門:教育局
  3. 組別/單位: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分部
  4.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5. 薪酬:月薪25,490元

教育局招聘: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教育局行政助理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在取得學位後具備至少1年全職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者優先;
  4. 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者優先,包括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以及
  5. 面試者須接受技能測試。

語文能力要求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教育局行政助理職責

  • 協助提供一般行政支援;
  • 協助管理記錄及準備電子記錄保存系統;
  • 為會議及活動提供行政或後勤支援;
  • 協助處理人事事宜,包括招聘員工及聘用事宜、並準備有關培訓及人事事宜的報表;
  • 協助有關資訊科技事宜;以及
  • 執行上級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教育局行政助理聘用條款

  1.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2.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教育局行政助理福利

  •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1. 郵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1樓1138室 教育局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分部)。

申請人將於截止日後約八星期內獲面試通知

教育局行政助理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1樓1138室 教育局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分部
  • 查詢電話:2892 661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1/05/2023 18:00:00
  • 部門網址:按此登入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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