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招聘活動統籌員,月薪16,885元,毋須大學畢業,主要負責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與項目及活動,有興趣者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1. 職位編號:46806
  2.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3. 組別/單位:元朗民政事務處
  4. 職位名稱:活動統籌員 (元朗區)
  5. 薪酬:每月港幣27,825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活動統籌員入職條件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申請人必須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2.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考獲E 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考獲第3級 / 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語文能力要求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職責

  1. 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與項目及活動;

  2. 處理有關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的一般公眾查詢;

  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的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聘用條款

  1.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應徵者如獲錄用,可獲由聘任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約。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3. 受聘者或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並在有需要時執行戶外工作。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福利

  •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當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 (合約期須不少於一年且符合合約條件)。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 親身或郵寄: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5時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活動統籌員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將於截止日後約兩個月內獲面試通知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69號元朗民政事務大廈5樓512室人事組
  • 查詢電話:2443 2094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2/05/2023 17:00:00
  • 部門網址:按此登入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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