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消防處招聘救護員,屬公務員職位,起薪23,625元,需通過體能測驗和模擬實際工作測驗,主要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和執行院前護理和救護相關職務,有興趣者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公務員職位)

  1. 職位編號:46788
  2. 部門:消防處
  3. 組別/單位:委聘組
  4. 職位名稱:救護員
  5. 薪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5點(每月23,625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6點(每月33,650元)。

消防處招聘:救護員入職條件

消防處救護員申請人必須

  1. 學歷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a)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
  3. 通過體能測驗和模擬實際工作測驗(詳情請流覽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
  4. 通過能力傾向筆試;以及
  5.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注e]。
  6. 申請人如持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會是有利的條件。

語文能力要求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 「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 「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消防處救護員職責

  1. 消防處救護員主要職責是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執行院前護理和救護相關職務;
  2. 駕駛救護車、汽車和客貨車。
  3. 救護員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穿着制服及在部門安排的體能測驗中取得令人滿意的成績。

消防處救護員福利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消防處救護員聘用條款

  1. 獲錄用的消防處救護員,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2. 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人員須: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持有有效的消防駕駛執照;在確實聘任前六個月內,通過體能測驗;以及試用期滿,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的要求和服務需要。

消防處救護員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 親身:投入設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
  • 郵寄: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准。
  • 網上: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網址: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將於截止日後約四星期內獲體能測驗通知

消防處救護員申請人通常會在遞交申請後一至四個星期內收到參加體能測驗及模擬實際工作測驗的通知書。通知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通過上述測驗的申請人將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 。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 查詢電話:2733 7673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7/04/2023 23:59:00
  • 部門網址:按此登入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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