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位申請最新消息2023】食環署提醒,有意為先人申請編配粉嶺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6期或東區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新建可續期骨灰龕位的人士,須盡快在4月17日截止日或之前提交申請,《香港財經時報》一文整合骨灰龕位申請方法、編配安排、抽籤方式、骨灰龕位及設置紀念碑收費!
骨灰龕位申請2023|和合石新骨灰龕位數量
食環署公布新一輪龕位編配數量,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可續期骨灰龕位共有8,161個,包括:
標準龕位 | 大型龕位 | |
禁香龕位 | 4,000個 | 82個 |
非禁香龕位 | 4,000個 | 79個 |
骨灰龕位申請2023|哥連臣角新廈新骨灰龕位數量
標準龕位 | 大型龕位 | |
禁香龕位 | 5,000個 | 52個 |
非禁香龕位 | 5,000個 | 52個 |
食環署骨灰龕位編配方式
所有骨灰龕位,不論其在同一龕牆的位置高低或座向,均由攪珠及電腦隨機編配予中籤申請人,而非由中籤申請人自行揀選骨灰龕位。為照顧在上一次年度公眾龕位編配時未能中籤的申請人及鼓勵加放骨灰,兩類組別的申請人(即選擇加放先人骨灰或在上一次公眾龕位編配中未能中籤的申請人),當符合各自組別準則均可在該組別下獲額外一張「抽籤紙」以增加中籤機會。
填寫申請表格須知
標準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大型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申請表內其他先人必須是首位先人的近親或與其有密切關係;如首位先人的骨灰已移走,骨灰龕位必須交還予食環署。
骨灰安放期、續期及加放骨灰安排
- 申請人獲編配骨灰龕位後,最初的骨灰安放期為20年,期滿後可每10年續期一次,每次續期須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有關安放期的開始及屆滿日期,會在付款當日的收據上顯示。
- 在20/10年的安放年期屆滿時,只要相關人士確認會為骨灰龕位續期及繳付當時的訂明費用並完成有關手續,便可繼續使用獲編配的骨灰龕位。
- 如日後在骨灰龕位加放骨灰,相關人士可選擇由加放骨灰日起計往後20年的新安放期,或選擇沿用原有的安放期維持不變。若選擇前者,新安放時間表會取代上次所訂的安放時間表。
不同情況下的安放期例子參考
情況 | 安放期計算 | |
1 | 沒有加放骨灰 | 20年(最初安放期) + 其後每10年續期一次 |
2 | 在安放首位先人骨灰後的第18年 加放第二位先人骨灰 |
18年(最初安放期) + 20年(由加放骨灰日起計) + 其後每10年續期一次 (可選原有安放期維持不變) |
2023骨灰龕位申請及攪珠日期
- 申請日期:2023年3月20日上午9時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5時
- 公開攪珠及電腦隨機抽籤日期:預計2023年7月進行
- 查詢熱線: 2841 9111
- 傳真號碼: 2333 1716
- 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申請公眾骨灰龕位資格
就申請將骨灰存放在食環署轄下的骨灰安置所內,申請人須確定先人符合下列資格:
-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於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葬#;或
- 在緊接其死亡前的20年內,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葬(須提交有關居港文件及有效合法證明文件);或
- 其遺骸是在香港經合法撿拾後在政府火葬場火葬的。
- 在遞交申請時須一併附上相關文件的副本,並於辦理編配手續時帶備正本。
申請公眾骨灰龕位所需文件
- 申請人的香港身分證副本一份;
-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分證或用作證明先人為香港居民的文件副本一份;及
- 每位先人的「領取骨灰許可證」[此項不適用於仍存放在政府火葬場內的骨灰。] [若在接受申請期結束前已成功預訂食環署的火化時段(即成功預訂緊接申請期結束後的15天內的火化時段),亦可先以「遺體火葬費用收據」連同申請表格遞交申請,待取得「領取骨灰許可證」後盡快補交。]或 「火葬證明書」 或 「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 副本一份。
2023骨灰龕位申請方法
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網上申請或下載申請表格,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簡介單張及申請表格。
食環署:強烈建議網上申請
- 網上申請:按此登入
食環署強烈建議申請人透過網上申請,以避免郵遞延誤/無法派遞的情況,亦能在遞交申請後很快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
經「智方便」填表毋須夾附文件副本
為免錯失是次編配龕位申請,發言人提醒有意為先人申請編配上述龕位的人士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的副本於4月17日或之前遞交。若申請人同時是為先人申請火葬服務的同一人士,經「智方便」填寫網上申請表格會更加便捷,並毋須夾附所需文件副本。
骨灰龕位及設置紀念碑收費
骨灰龕位 | 20年安放期 | 10年安放期(續期) |
標準骨灰龕位 | 2,400元 | 1,200元 |
大型骨灰龕位 | 3,000元 | 1,500元 |
設置紀念碑準許 | 90元 |
加放每份先人骨灰的行政費為港幣140元
港島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 地址:香港跑馬地黃泥涌道一號J
- 電話:2570 4318
- 傳真:2591 1879
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 地址:九龍紅磡暢行道六號地下高層
- 電話:2365 5321
- 傳真:2176 4963
公眾骨灰龕位編配辦事處
- 地址:新界葵芳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35樓3501至3511及3520至3525室
- 電話:2330 5635
- 傳真:2333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