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月薪26,650元,需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要負責就區議會或民政事務處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有興趣者可留意以下入職條件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6642
-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 組別/單位:東區民政事務處
- 職位名稱:行政助理
- 薪酬:月薪港幣26,650元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行政助理入職條件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並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 Excel、PowerPoint及中文電腦文書處理;以及
-
具行政工作、聯絡或公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會考成績計法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職責
- 協助執行、籌辦、監察和評估社區參與項目和活動,地區小型工程項目,及合約管理事宜;
- 就區議會或民政事務處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 為區議會或民政事務處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支援;
- 解答有關大廈管理事宜的查詢及應邀出席業主立案法團會議;
- 按需要執行戶外工作;以及
-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聘用條款
-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約數月至一年;
- 受聘人獲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以及
- 受聘人或需要超時工作、不定時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持本港以外學歷人士亦可申請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表格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亦應隨申請表格夾附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
郵寄或親身: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查詢地址。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五時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未獲邀面試視作落選
民政事務總署行政助理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西灣河太安街29號東區法院大樓11樓1127室
- 查詢電話:2886 6507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31/03/2023 17:00: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