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勞工處招聘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時薪港幣295元 ,申請人毋須大學畢業,負責協助巡查職業介紹所,蒐集相關文件以調查投訴及偵測違規事項,更設有3大優先條件,有興趣可留意以下詳情及申請方法。

政府職位空缺

  • 職位編號:46376
  • 部門:勞工處 
  • 職位名稱: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
  • 薪酬:時薪港幣295元 

勞工處招聘: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入職條件

學歷要求:

  1.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2. (b)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語文能力要求: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2. 具良好中英文讀寫能力。

其他要求:

  • 具備至少五年從事刑事調查工作的經驗,如具調查詐騙、合謀或商業罪案經驗則更佳。

會考成績計算方法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勞工處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三大優先條件

  1. 具備基本法律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2. 具備會計及商業實務的基本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及
  3. 熟悉基本電腦系統的操作,尤其熟悉文字處理、試算表系統及Lotus Notes電郵系統的應用。 

勞工處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職責

勞工處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職責包括:

  • 協助調查有關職業介紹所的投訴並蒐集資料╱證據,以及協助個案主任評估有關個案,包括向求職者(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僱主、職業介紹所的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士錄取口供;
  • 協助巡查職業介紹所,蒐集相關文件╱紀錄以調查投訴及偵測違規事項;及
  • 進行推廣探訪及解答電話查詢。 

聘用條款

勞工處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須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品行而定。 

獲取錄者每星期須工作約15小時,並可能須不定時、在晚上或公眾假期工作。每星期實際工作時間及時數則視乎工作安排;獲取錄者須於旺角的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辦事處工作,或可能須在其他戶內/戶外地點工作。 

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甄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以及/或面試。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下載。

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學歷及工作履歷(請列出曾從事刑事調查工作的經驗及年期)的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或郵寄至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職業介紹所督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於截止申請日期前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於網上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學歷連同工作履歷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書編號。請勿郵寄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至本處。

通常截止後6至8個星期通知

勞工處兼職職業介紹所督察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收到邀請函。面試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你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及你的電郵戶口能正常地接收郵件。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實用資料

  • 聯絡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 
  • 查詢電話:28524086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7/01/2023 23:59:00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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