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政府早前提高了持續進修基金的上限到25,000元,並且取消了年齡上限,資助更多成年人增值自己。持續進修基金涵蓋各種課程,可以不限次數申請,了解基金的申請資格同所需文件,如何最大程度使用25,000元的資助。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資格

  • 申請人在課程開課時必須年滿18歲
  • 香港居民,並滿足以下其中一項要求
    • 香港居留權(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A”)
    • 香港入境權(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R”)
    • 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印有“U”)
    • 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要求

  • 報讀基金資助的課程,而且已經支付全部學費,並達成以下「成功修畢」的要求
    • 課程出席率達7成或以上
    • 在課程評核中獲得合格或以上的成績
  • 申請人從未就同一項課程獲得其他公帑資助計劃的資助

持續進修基金|所需文件

  • 已經獲得院校/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正本*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香港智能身份證/單程證)
  • 學費繳付證明副本
  • 成功修畢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 (院校/培訓機構提供的出席記錄、成績表和畢業證明的文件等)
  • 寫有申請人姓名、賬戶號碼及銀行名稱/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副本#

*申請人要保留除申請表以外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備未來作核實之用

#不接受信用卡/定期存款/外幣存款/貸款帳戶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程序

滿足申請要求的申請人可以在成功修畢課程後的1年內向持續進修基金提出申請,申請人備齊所需文件後可以透過以下三種方法遞交申請

(一)親身遞交/郵寄到辦事處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 地址:新界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 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

選擇郵寄的話,請確保已支付足夠的郵資以及在信封上寫上回郵地址,以免寄送失敗

(二)遞交紙本申請到收集箱/投遞箱

長沙灣政府合署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 平日:
    11樓學生資助處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08:45 - 中午1:00,下午2:00 - 5:45(公眾假期除外)
  •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地下大堂內(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進內)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門外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日 上午8:00 - 晚上11:00

(三)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提交的電子申請

  •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
  • 網上成功遞交申請後,列印申請表並在丁部聲明書簽署
  • 交給院校 / 培訓機構蓋印證明
  • 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起計一個月內,將已經簽署和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經以上兩種途徑遞交

持續進修基金|資助金額

持續進修基金為市民提供不限次數,申領上限為25,000元的資助。資助金額分為兩個部分,申請人需要用完首部分10,000元資助金額後,才可以使用第二部分的15,000元。而首部分10,000元的資助中,申請人自行負擔2成的學費,而第二部分15,000元資助則要自行負擔4成的學費。

從未申請過持續進修基金的人士

無論申請一個或多個課程,只要課程的費用達到37,500元,申請人就可以獲得全部25,000元的資助。當中包括首部分的10,000元資助和第二部分的15,000元資助。

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帳戶沒有結餘

由於在2022年8月1日前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金額為20,000元,所以在2022年8月1日前申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基金,並且已經使用全部資助的申請人,在2022年8月1日後資助帳戶會增加5000元。換言之,只要申請人報讀的課程費用約8,300元,就可以獲得全部5,000元的資助。

申領過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尚有結餘

資助帳戶內的原有結餘加上新增的5,000元後,如果資助帳戶內的可獲得資助金額:

  • 多於15,000元
    最高課程費用 = (可獲得資助金額-15000)/0.8+25000
  • 少於15,000元
    將可獲得資助金額除以60%,即為最高課程費用。

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發放安排

  1. 遞交申請表格後,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以電話短訊形式發出確認收妥申請通知(記得確保提供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正確)
  2. 申請文件沒有問題的話,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在收到申請表格當日起計6星期(現有帳戶)或8星期(首次申請)內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
  3. 申請通過後,資助款項會直接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儲蓄 / 往來帳戶(帳戶所使用的姓名必須與申請人香港智能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相同)

其他注意事項

  • 如果申請文件未齊全或不正確,申請人可能會被作出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會延長審批申請的時間
  • 如果遞交申請後起計10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短訊通知,或收到短訊通知後8星期(現有帳戶)或10星期(首次申請)仍然未收到書面回覆,可致電3142 2277 與職員聯絡
  • 如果因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計算錯誤而發放超額款項,申請人須在本辦事處提出要求時,一次過退還該部分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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