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個案】40歲已婚,育有一名16歲女兒,夫婦月入共80,000元,一家三口想明年移民英國!夫婦二人有樓、股票、基金、現金,求教創被動收入方法!
理財個案:讀者來信內容
黃先生,40歲,已婚,育有一名16歲女兒,一家三口目標明年年中用BNO方案移民到英國。夫婦月入共80,000元,每月家庭支出共50,000元 (當中20,000元為按揭還款)。一家三口現時已有基本危疾及醫療保障。
夫婦二人有樓、股票、基金、現金
資產方面,夫婦合共有股票市值80萬元,基金70萬元,現金100萬元,物業市值1000萬元,強積金累算權益80萬元,未償還按揭350萬元。
黃先生的理財需求:
由於黃先生和家人移民後不會再回香港,正在考慮出售物業套現資金為在英國的生活費作準備。他們憂慮英國稅率高,亦擔心到英國後短時間內難以找到工作,想製造穩定的被動收入,想請教專家財產應如何分配。
黃家的財政狀況
每月收入 |
每月支出 |
|
薪金 |
- |
HKD80,000 |
- |
按揭 |
HKD20,000 |
- |
其他 |
HKD30,000 |
每月盈餘 |
HKD30,000 |
黃家的資產負債狀況
資產 |
負債 |
|
流動資產: 現金 |
- |
HKD1,000,000 |
流動資產: 股票 |
- |
HKD800,000 |
非流動資產: 物業 |
- |
HKD10,000,000 |
非流動資產: 強積金 |
- |
HKD800,000 |
- |
按揭 |
HKD3,500,000 |
移居後生活規劃對理財方案的影響
如果黃先生希望得到更可靠的理財計劃建議,必須預先想好移居後的生活規劃。例如移居之城巿,是否打算移居後置業,居住環境及生活質量的需求?綜合以上因素便可以計算出一個大約的每月家庭支出,讓你的理財顧問能更精準地協助你尋找最適合的方案。
出售物業的稅務情況
黃先生移居後,只要在同一稅務年度中留英超過183日,便會成為英國的稅務居民,你於全球的資產都會被納入英國的稅網之中。所以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之後才出售物業,該物業的增值部分將有機會被徵收最高28%的資產增值稅。
英國「私人居所寛免」稅務安排
英國有為其稅務居民提供一項名為「私人居所寛免(Private Residence Relief)」的安排,即如果你的物業為自住性質,出售後所獲得的利潤會因應自住相對持有的時間比例而獲得豁免繳納資產增值稅。所以移英前出售物業,確實可以省下一筆資產增值稅。
先放租物業以換取生活開支
如果不出售物業,進行放租以獲得租金收入,便可以為移英後失業期間提供生活費用的支援,但物業一經出租,自住相對持有的時間比例會持續下降,出售後利潤的應稅比例亦會持續增加。
應審慎考慮是否應該保留物業
如果在英生活一段時間後才出售物業,不僅增值稅的應稅比例增加,而且人在外地對於操作出租及出售本港物業的難度及複雜程度亦會增加。除非你在香港有可靠的親友代為處理,否則黃先生應審慎考慮是否應該保留物業作為出租之用。
售樓套現後的流動資值增加
售樓套現及償還按揭後,你的流動資產會由原來的180萬,躍升至830萬,將這筆流動資金的一部份投資到定期派息的被動收入投資計劃,你將可獲得持續的每月收入,以緩解移居後獲得工作收入前的包括學費,生活費以及臨時居所的租金等家庭開支需求。你願意投入的本金越多,能獲得的每月被動收入金額就越多。
投資項目高變現能力的重要性
在就到工作後,你便可以確定你的定居地點,然後開始找尋合適的物業。透過運用變現能力高的投資產品,便能配合你隨時以最多的資金,最低的按揭成數(甚至全額支付),及以最高的效率購入你的心儀物業。
從基金提取派息 可能需繳納入息稅
但需注意的是,你從基金提取作為生活開支的派息,視乎提取金額和每年度的個人入息稅免稅額,可能需要繳納入息稅,當你變現你的投資項目,增值的部份則可能需要繳納資產增值稅。
適合年輕家庭被動收入投資計劃
綜合以上所述,你的被動收入投資計劃應該具備能提供穩定和定期的被動收入,且能提供最大的變現能力及效率。筆者認為派息類股債混合或高收益債券基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類基金的年派息報由3%-9%不等,債券比例較高的派息基金保本能力較高但回報較低。
股票比例較高的派息基金回報較好
股票比例較高的派息基金回報較好,但相對本金波幅較大, 需承受更大的投資風險。其中一大好處為變現能力極高,贖回的處理簡單高效,一般可於一星期內完成。
必先了解自己能承受的投資風險
派息類股債混合或高收益債券基金投資的年派息利率差異,與其投資風險有直接的關系。建議黃先生在實行你的被動收入投資計劃之前,應先向理財顧問作出風險評估,提供有關資金靈活度需求,綜合各種對黃先生來說同樣重要的理財目標,建立最適合你的投資策略。
理財目標投資策略建議
你的策略可包括6個月的未來生活開支的流動現金作為應急之用,部份投資到風險水平較低的債券基金,而其餘部份則投資到風險水平較高的股債混合基金。
編按: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應視為專業及/或法律意見。任何人士在需要時應自行尋求認可稅務專業人士及/或律師之意見與指導。
更多理財個案、理財方法相關內容:
更多內容:理財個案|50歲夫「仔細老婆嫩」退休未供完樓點安排兒子學費|財智三人幫
更多內容:理財個案|35歲一家3口嫌樓價貴不屑上車!望儲千二萬50歲退休|財智三人幫
作者簡介:姚俊龍是美聯金融集團財富管理總監, 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學士, 於2014年榮獲「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南華早報財務策劃師大獎」. 從業逾10年, 集保險方案及理財策劃於一身,一站式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