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報告信用卡優惠推不停,不少人申請信用卡都是為了迎新禮品、獨家優惠和回贈,銀行為了增加市場佔有率,亦會與不同商戶聯乘合作推折扣。不過,信用卡優惠時有出現問題,消委會整理3個個案,並提醒3個方法避免損失。

消委會報告|信用卡優惠不似預期

消委會指,銀行與其他商戶合作或平台合作推出的信用卡優惠,包括迎新禮品、折扣、回贈等,但這些關係到第三方的優惠待遇,有時未能如期提供,甚至令消費者利益受損,令消費者既感失望,亦感不合理。

信用卡優惠問題一︰迎新禮品拖半年

第一個個案中,由A公司平台申請的信用卡,消費滿額可獲迎新禮品。客戶劉小姐透過A平台申請2張信用卡,達成迎新簽賬額後,於去年9月17日遞交獎賞換領表格,而A公司則透過電郵,表示會於10至15個星期內與銀行核對紀錄,安排領取禮品。

然而,劉小姐一直未有收到進一步消息,遂於今年2月去信A公司查詢,雖收穫兩度回覆,但至3月仍未獲得迎新禮品。

個案跟進︰至翌年3月底才獲發禮品

上述個案中的迎新禮品為商店禮品卡。劉小姐認為,禮品卡應該不受環球物流延誤影響,但換領安排仍然一再延誤,故向消委會求助。

A公司回覆消委會表示,禮品換領安排因疫情和人手短缺而延誤,公司最終分別於3月18日及3月28日就劉小姐之兩宗申請發出獎品領取通知。

信用卡優惠問題二︰「網店購物」不等於「網上簽賬」?

第二個個案中,B銀行的信用卡推廣優惠,於網上簽賬可享6%獎賞積分回贈。客戶程先生使用信用卡分別在2月和3月在網店購買電腦後,發現沒有獲得回贈,於是向銀行查詢。

B銀行回覆指,其推廣條款已列明,銀行會根據支付系統或商戶收單時所使用的交易代碼界定交易類別。而就程先生的兩宗交易,鑑於商戶向銀行發出的扣款指示中之支付系統授權碼顯示交易渠道為銷售點 (Point of Sale),並非電子商貿(e-Commerce),因此未能享有網上簽賬優惠回贈。

個案跟進︰只有一宗交易獲酌情回贈

程先生認為他於網店購物,理所當然應屬網上簽賬,因此不接受B銀行的解釋,並向消委會作出投訴。B銀行回覆解釋,根據支付系統的授權碼顯示,交易渠道並非電子商貿,所以程先生未能獲得6%回贈。但是,考慮到客戶對銀行產品及服務的支持,特別酌情為2月那筆簽賬提供6%回贈。

不可同時享有多項推廣優惠

至於另一筆於3月的簽賬,由於B銀行已就2月之簽賬酌情提供回贈,加上程先生參與了另一宗推廣活動,並獲得等值於31元之回贈,而網上簽賬回贈優惠之條款已列明,推廣獎勵不可與其他涉及銀行獎賞積分回贈的推廣同時享有,因此銀行不會就此筆簽賬提供回贈。

信用卡優惠問題三︰未享聯營卡優惠反招損失

第三個個案中,朱小姐申請一張C網購平台與某銀行之聯營卡,以獲得其迎新禮品及特別優惠。她在信用卡獲批後的三個月內達成了目標簽賬額,但等待了半年仍沒有收到迎新禮品積分,遂分別向銀行及平台查詢,雙方記錄朱小姐信用卡資料後表示會核查及回覆。

等候期間,朱小姐嘗試享用聯營卡用戶尊享的「購物滿$500減$250」優惠,她按指示於指定日期及時間輸入優惠碼,惟平台顯示優惠碼已額滿,便立即停止操作並退出應用程式,但竟於半小時後收到平台的訂單確認通知,交易金額為503元,並未能享有聯營卡優惠。

個案跟進︰積分優惠稍後發放、消費獲退款

消委會接獲C公司回覆,就迎新禮品方面,由於事件涉及銀行及該公司內部多個部門,核實情況需時較長,逾三個月後方將有關優惠積分存入朱小姐之會員賬戶。

至於訂單方面,C公司指,其系統於朱小姐之訂單時段沒有出現異常情況,且條款上已註明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但考慮到客人對於系統和優惠上的不滿,因此特別安排退款至付款信用卡賬戶。

消委會消費提示

消委會總結,銀行及商戶應盡力確保禮品存量及供應穩定性,並安排足夠人手,以期於承諾或合理的時間內提供禮品;也應根據實際交易方式選取交易系統授權碼,並彈性處理有關簽賬類別的投訴。

消委會又作出3個提示,提醒消費者精明使用信用卡,以免蒙受損失︰

消費提示(1)理性消費 看清條款

信用卡簽賬屬於「先使未來錢」,雖然銀行及商戶常以不同優惠作招徠,但消費者應衡量自身負擔能力和實際需要,保持理性,切勿衝動消費甚至過度消費。

消費者應注意優惠條款細節,以免因簽賬後未能享受優惠而失預算;也應於簽賬後核對月結單,以確認銀行有否如約提供優惠。如有任何疑問,應盡快向銀行提出,若然與銀行交涉不果,可向香港金融管理局或消委會求助。

消費時應多加留意的優惠條款

  • 是否需要預先登記?
  • 優惠是否限量?
  • 何時為指定簽賬日期?
  • 簽賬是否設有優惠上限或不包括特定商品?

消費提示(2)第三方平台不受監管 僅宜參考

現時有網絡平台提供信用卡、私人貸款、樓宇按揭等服務,消費者透過平台申請信用卡或其他金融服務時,平台或會提供額外優惠,但消費者需留意,有關平台獨立於銀行,其角色近似於格價平台,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

消費提示(3)注意優惠限時及限量

由於銀行與商戶之聯營信用卡同時涉及兩家商戶,因此其查詢及跟進或需較長時間,消費者亦應注意部分信用卡優惠是限時限量,即使按指示申請信用卡及消費滿指定金額,消費者最終或因逾時、缺貨等原因而未能享用優惠。

按此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更多消委會報告內容

相關文章:消委會報告|55款食物標籤樣本中54款可閱程度有待改善 有2款視力正常都要用放大鏡睇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