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H工傷】意外就是意料之外,如果在WFH(在家工作)期間不幸受傷,到底算不算在「工傷」的保障範圍之內?這個問題在香港依然存在灰色地帶,但德國加拿大法院便裁定「WFH受傷」屬「工傷」範圍內,即睇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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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客服人員在WFH期間受傷要求賠償

根據《國家郵報 (National Post)》的報導,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的客服人員Alexandria Gentile-Patti在2020年9月WFH期間,在樓梯上摔倒,導致受傷。

她聲稱自己是在離開工作場所期間受傷,因此有有資格獲得賠償。在她身處的魁北克省,工傷可獲最高2年薪酬的90%作賠償。但由於加拿大航空拒絕賠償,事件交由法庭審理。

法院裁定WFH受傷可獲工傷賠償

加拿大航空在法庭上解釋,是次的意外並非在工作期間發生,而是在她出外用膳期間發生,與工作內容無關,因此拒絕賠償。

勞工法院最終裁定案件符合「工作中出現突發意外」的定義,裁定加拿大航空須作出工傷補償。法官表示,魁北克省眾多的工傷事故都發生在雇主無法控制的地方,例如酒店房間、會議廳或由第三方管理的停車場。而事主從自己書房走樓梯用膳的唯一原因是因為她必須遵守加拿大航空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表。

法律代表:為日後WFH事件定下基礎

法官解釋,如果Alexandria Gentile-Patti沒有在早上6點到下午1點輪班工作及強制性的午餐休息時間,那事主便可能沒有需要在該時段下樓吃飯,因此判定意外發生在工作時間當中。

Alexandria Gentile-Patti的法律代表表示,事主對裁決感到滿意,又指是次判決澄清「WFH」同被視為正式工作場所,受到工傷條列保障,為日後同類型事件定下基礎。

由床行到電腦前都屬通勤路程

除了加拿大外,德國近日亦出現類似的案件。據《CNBC》的報導,德國法院裁定,從床上走到辦公桌的過程被視「通勤」。

德國一名男子在WFH期間,在床上走到電腦前的路途中不幸滑到,導致背部骨折。事主就意外向保險公司索取工傷賠償,但不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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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員工的工作地點在那 公司都有義務照顧他們

負責案件的德國聯邦社福法院表示,事主從床上走到電腦前的行為是上班前的行為,因此保險公司理應不用作出賠償。

男子不服上訴至高一級的社會法院,社會法院則裁定這段路程屬法例保障的工作路線當中。因此宣布上訴成立,公司要作出工傷賠償。法官解釋,由於WFH的緣故,僱主強行在僱員的私人空間上設置永久的工作區域,因此認定工傷法律適用於在家工作職位。

香港對WFH工傷議題尚存爭議

現時香港對WFH工傷相關的議題上仍然存在灰色地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但關鍵在於舉證部份,僱員希望申請賠償需要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自己因工受傷,例如相關的醫生證明。

但另一方面,如果僱主對僱員的傷患或病假的成因有懷疑,亦有權向勞工署提出意見,勞工處會從醫學角度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 定,就案件屬工傷的可能性向僱傭雙方提供意見。但需注意, 勞工處對僱員補償的爭議並沒有裁決的權力。如僱傭雙方的爭議未能透過勞工處獲得解決,有關個案須交由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