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單親媽破產】於香港申請破產並不常見,不過對於中國內地而言,首項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於今年3月實施。而於11月初,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裁定一名年近50的深圳單親媽破產。

而她現有財產並不足以償還約140萬元人民幣債務,將會進入為期3年免責考察期。而多間媒體都稱她為內地首個「破產人」。到底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破產期間兩地又有沒有分別?《香港財經時報》一文詳細講解。

深圳單親媽破產源自用作培訓機構的商場倒閉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該名深圳單親媽破產源於她5年前在深圳一個商場經營教育培訓機構。不過該商場其後倒閉,培訓機構亦因此倒閉,導致這位單親媽媽負債詳逾480萬元人民幣。

2018年,她要賣掉其唯一住房,實際收款260萬元,全部用於償還債務,但至今仍負債。呼勇目前無固定工作,每月工作收入約5000元,自2013年離異後獨自撫養女兒。

深圳中院於11月8日裁定深圳單親媽破產

深圳單親媽破產,但原來她提到如果不是因2020年影響,可能不會申請破產,又指那段時間沒有收入,一下便導致逾期還款,亦導致目前困境。據報,她於今年6月向深圳中院提交個人破產清算申請。11月8日,深圳中院將文書送達至呼勇手中,正式裁定宣告其破產。

港人平均月儲6,600元|30歲要有年薪一倍儲蓄額|投委會教5大儲蓄貼士

深圳單親媽破產須3年免責考察期 完成可免債

由於深圳單親媽破產,故她進入為期3年的免責考察期。期內她需每月在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的破產信息系統登記申報個人收入、支出和財產狀況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餘收入全部用於償還債務。根據規定,通過免責考察期後,呼勇可免去剩餘債務。

據了解,於該3年內除了上述提到的限制之外,3年內亦不得乘坐交通工具之頭等及一等艙、新建或裝修房屋、供養子女就讀高價私立學校等。不過則容許保留的每月資金,合共約4,600港元。

按此訂閱《香港財經時報》HKBT 新聞快訊

深圳單親媽破產成內地首個人破產清算案件

事實上於今年(2021年)3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成內地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條例共提供了清算、重整與和解三類程序,供不同情況的債務人適用。條例實施後,個人破產重整、和解程序首案均已裁定,至於是次的深圳單親媽破產,則成為深圳中院裁定的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件。

有分析指出,於這宗案前的重整和解案件中,由於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了合意,獲得了債務上的緩、減、免,法律上為了鼓勵他們繼續努力還債,是不宣告他們破產的。亦因如此,是次案件則是深圳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以來,產生的第一位法律意義上的「破產人」。

香港破產人的收入等會用作還債 不代表「走數」

於內地破產,會如深圳單親媽破產般需要作3年免責考察期 ,當中有一系列附帶條件。至於香港破產又如何?事實上破產並不代表該人士可以「走數」,反而是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貝特集團上市押後|券商照收孖展利息、手續費|認購後退款安排一覽

香港破產後日常生活影響

至於在香港,破產之後的日常生活又會否影響?首先債務人的生活須盡量簡樸,不得購買高價商品,而破產人士亦不可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外遊開支不可由破產人士支付

但又可否出國外遊?據了解,破產人士尚有這出外遊自由,不過所有的開支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換言之去旅行要有人請才可以。而破產人士每次出境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