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投訴】截至8月9日,消委會收到105宗有關電子消費券的投訴,涉及商戶優惠、支付平台技術及客戶服務等問題。有見及此《香港財經時報》整合4大消費券中伏位,而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教「消費三步曲」防中招。

消委會收105宗消費券投訴

消委會公布截至8月6日,消委會收到105宗有關電子消費券的投訴。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訪問時指出,84宗投訴涉及「早鳥優惠」,或某些商戶未能完成拍卡交易,49宗涉及支付平台技術及客戶服務,其餘則是商戶不肯退款或退款有問題等。有見及此,《香港財經時報》整合4大消費券相關中伏位:

一、不能使用早鳥優惠

黃鳳嫺提到,其中一個個案是消費者去了一間百貨公司用消費券,可是百貨公司以對方用消費券為由,不能享用公司本身的優惠。

而且百貨公司提到,若要退貨,也只能退回百貨公司的購物券,而非退回消費券戶口。黃鳳嫺回應有關做法不合理,某程度上是損害消費者權益,等於強迫消費者要到百貨公司消費。消委會將跟進個案,並且會與百貨公司調停。

二、設有最低消費額

有酒樓貼出「溫馨提示」,指若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八達通付款,需消費滿100港元才能使用。就上述問題,八達通則指出,未有收到有關消費券最低消費的客戶投訴,如有接獲個案八達通將會展開調查。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早前亦評論指出,認為設有最低消費限制做法不合理,就算顧客只花費1港元,商店都應該收取消費券。

三、消費券購物不設退款

黃鳳嫺提到,有投訴人指出在一間知名商戶購買電器,但對方表示,用消費券需透過商戶的客戶服務中心部門購買。投訴人致電中心,對方又要求他到門市購買,當他到門市,門市又要他致電中心。

投訴人要來回多次,才成功在門市購買電器,而且商戶表明用消費券購物不設退款。黃鳳嫺認為,若因為商戶內部協調不周,為消費者增添麻煩,商戶應檢討。

四、遭無故鎖卡及未能領取迎新優惠

黃鳳嫺於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部分投訴關於消費者有困難時,致電電子支付平台的客戶服務熱線,但一直無人接聽,亦有人投訴遭無故鎖卡及未能領取迎新優惠。

消委會已經向支付平台反映,建議平台透過網上解答消費者疑難,亦提醒消費者使用消費劵時要謹慎,留意相關優惠條款,並保留單據或宣傳單張,在有爭議時佐證。

陳茂波教「消費三步曲」不容許最低消費、額外收費

另外,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8月8日網誌強調,使用消費券購物或購買服務,當中「不存在最低消費要求,也不容許額外收費」。若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費者委員會等將作出跟進。

他又提到,如果有商戶違反規定,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或消費者委員會等將作出跟進。無論是使用消費券購物,抑或是以電子支付方式結帳,大家不妨參考精明消費三步曲:睇貨價、睇支付、睇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