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方法】台灣藝人林依晨早前出席活動時自爆曾以時薪160元台幣(約40港元)做洗碗工引起熱話。事實上,當年她因家中負債而出道,後來靠努力工作及利用「信封理財法」,不單用3年時間還清家中債務,再在30歲前成功買樓上車,值得年輕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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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還家中欠債而出道
2000年,18歲的林依晨為了幫弟弟換新電腦,參加自立報系《台北捷運報》第一屆「捷運超美女」競賽奪得第一名,翌年為幫手還家中欠債,正式進入演藝圈。同年拍攝第一部電視劇作品《十八歲的約定》,並因此劇走紅。
林依晨多年來工作態度認真、形象正面,有「零負評女神」稱號。林依晨曾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透露,小時候家中拮据,父親在她5歲時離家出走,始後由母親獨自養活她與弟弟。
小時候家中拮据
不過,林依晨母親賺得的收入不夠用以支付她與弟弟的學費、日常開支與租金,所以其母親便以10張信用卡「卡數蓋卡數」的方法渡日,消息指林依晨家中曾負債多達約3百萬台幣(約港元83萬)。後來林依晨因拍劇開始為人所認識,收入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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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信封理財法」成功還債再買樓
據說她當年第一部電視劇作品《十八歲的約定》 一集價碼大約1萬元台幣(約2,500港元),20集即賺20萬(5萬港元), 林依晨曾分享自己是以「信封理財法」來處理日常的財務支出,並持續使用這方法理財約3年後還清家中所有債務,還有餘錢買樓上車。
「信封理財法」儲蓄方法重點
「信封理財法」儲蓄方法其實非常簡單,林依晨當年將拍劇的收入分成10等份,其中9份都交給媽媽,剩下1份再依「2:2:6」,分成自己的生活費、可動及不可動的固定存款。
- 將每月收入按不同需要分類,再放入不同信封
- 其中9份都交給媽媽,剩下1份再依「2:2:6」,分成自己的生活費
- 「2:2:6」 即20%生活費、20%可動及60%不可動的固定存款
信封理財法好處
- 方法簡易、容易實行
- 清楚每月必要及非必要支出
- 於掌握消費金額,不易出現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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