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派位年度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將於12月3日起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家長,由於疫情嚴峻,教育局呼籲學校郵遞將申請表寄給家長,而家長亦可透過郵遞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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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12月3日起派發

參加2019/2021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將於明日(12月3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家長。教育局全港學校停止面授課堂直至聖誕假開始,呼籲學校透過郵遞方式將申請表寄給家長。

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個別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2021年1月4日至18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教育局:今年接受郵遞交申請表

本年度的自行分配學位亦可透過郵遞申請,家長應先了解擬申請中學所要求的文件,以便於2021年1月4日至1月18日期間(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將填妥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郵寄至擬申請的中學。有關中學在收到家長的郵遞申請後會把申請表的『家長存根』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

自行收生申請不受地區限制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教育局提醒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包括:

  1. 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
  2. 傳統特色
  3. 收生準則
  4. 發展和運作等

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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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選校次序 

家長收到的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

  • 「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
  • 「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學校或在可行情況下安排面試

教育局提醒家長,有關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及其他所需文件。學校或會在可行情況下安排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

獲自行收生取錄將於3月31日收通知

在上年度開始實施的通知安排下,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家長會於2021年3月31日收到學校的通知。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有關的自行分配學位。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正取的學生亦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有關學生的家長須盡快決定是否保留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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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承諾書》和《小六學生資料表》

如家長決定放棄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可於2021年4月12日或之前通知有關直資中學及取回《家長承諾書》和《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成功申請的學位。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2021年7月6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

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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