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將會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將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2021年9月5日,又指決定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國務院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延後第6屆立法會任期作出決定。

林鄭月娥稱,要押後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是自疫情以來,她作出過最艱難也是必須的決定,目的是為了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而且要確保選舉在公平及公開下進行。

林鄭:曾考慮多條條例 認為用《緊急法》最合適

她指政府曾研究用《立法會條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之下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來押後選舉,不過經研究後,認為押後選舉不只要處理公共衛生問題,更要處理選舉公平公正問題,為了避免引起法律挑戰,決定援引《緊急法》。

林鄭月娥指援引《緊急法》背後的理據,是因為每日新增及死亡個案不停上升,而選舉會造成大量人群聚集令疫情惡化,產生「公共安全危機」。她指上訴庭早前裁定緊急法合憲,可以應付威脅或構成公共危險的情況,「而目前正正是這個緊急情況」。

國務院將提請人大常委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問題

不過她指,由於《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每四年一屆,所以今屆立法會任期將於9月30日結束。《緊急法》只能夠推遲選舉,未能處理因此而產生的真空期,所以特區政府已向中央人民政府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國務院回覆指,支持港府基於公眾利益和實際情況,推遲立法會選舉一年,將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

林鄭:要顧及居住內地選民及長者投票時的健康風險

林鄭月娥又表示,立法會選舉是香港各種選舉中規模最大,涉及大量人群聚集,又有不少居住內地或滯留海外的選民,因為跨境人流及邊境限制,無法行使投票權,又有不同選舉活動例如探訪、街站等,都因為防疫措施而無法進行,影響選舉公平公正性。

她續稱,今次疫情對老人家的影響最大,如果如期舉行選舉,他們將要面臨額外風險,或者不會樂於在當天投票。此外,香港法例不容許電台及電視台廣播涉及政治宣傳的內容,而且沒有法理基礎進行海外、電子或郵遞投票,這些都是押後選舉的理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