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各行業爆發裁員及減薪潮,香港失業率創9年高,航空業影響最為嚴重。國泰(00293.HK)內部流傳消息指,國泰將於下周二(10月20日)或之後開始裁員。即使獲留職的員工,也需減薪30%至40%。另有消息指,國泰將分兩日裁員,分別涉及空勤人員及國泰城或地勤職員。作為員工的我們,若被公司減薪或裁員,應如何處理?勞工處《僱傭條例》又有何規定可保障僱員權益呢?《香港財經時報》為打工仔整合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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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僱傭條例》:僱主不能單方面減薪

經濟衰退,僱主一般會要求員工一同面對經濟困難。在面對減薪建議時,作為僱員須知道僱主未經你同意,不能單方面減薪!因為如僱主未經你同意,堅持減薪,僱主會違反《僱傭條例》下有關須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的規定;僱主亦須就尚未清付的工資支付利息。

無薪假 及「遣散費」資格要留意

《僱傭條例》亦規定,僱員如果超過1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工資,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給僱員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如僱主因業務的特殊需要安排你放取無薪假,你須注意《僱傭條例》下有關停工的定義及僱員可獲得遣散費的資格。有關各項條文的詳情,可參閱勞工處出版的「僱傭條例簡明指南」內「工資」及「遣散費」的章節。

僱員於此3個情況 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如出現以下3個情況,僱員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

  1. 僱主在未經該僱員同意的情形下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2.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
  3. 該項更改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而作出

有關條文的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內「僱傭保障」的章節。

僱員對減薪建議要有5大考慮

  1. 應清楚了解減薪建議的細節。如有疑問或需要更詳盡的資料,應要求僱主澄清及解釋自己的困難。
  2. 如有其他建議,便應透過所屬協商委員會、員工協會或機構內的職工會提出。如公司內並無設立這些組織,可向直屬上司或僱主反映意見。
  3. 在決定是否接納減薪建議時,請先考慮下列因素:《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的權利與保障;包括減薪的幅度及對其他福利的影響;因應個人情況;可找到另一份工作的機會;以及僱主的業務前景。
  4. 簽署的任何減薪協議,都會有法律效力。可考慮盡量要求僱主作出保證,在業務好轉時,會作出適當的工資調整,或在裁員時會以減薪前的工資水平來計算遣散費。
  5. 如僱主未經你同意,仍單方面執行減薪建議,應向就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辦事處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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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僱員應該怎樣做?

如果你獲悉會被裁退,你應該採取下列步驟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 員工要清楚確定自己在《僱傭條例》和僱傭合約下的權利和保障。終止合約補償通常包括薪金、代通知金(如果並無預先通知)、按比例計算的有薪年假、法定假日薪酬和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如果受僱已達兩年以上,還可享有遣散費。
  • 如果對自己的權益有任何疑問,特別是僱主如削減或甚至 拒絕付給終止合約補償時,應該前往區內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或索取有關應得補償的金額和計算方法的資料。也可以諮詢所屬職工會的意見。
  • 前往勞工處就業科設立的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登記求職。
  • 趁此機會積極裝備自己,達致自我增值,例如參加由僱員再培訓局、職業訓練局和公開大學等機構舉辦的課程,藉以提高技術水平和資格。
  • 在經濟欠佳的情況下,在找尋新工作時,應針對就業市場的需求,從而調節自己的要求。例如,考慮較低的薪酬,或到較遠的地點工作。同時亦要嘗試適應新的工作模式,才能接受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