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財政局今日發通告稱,2020年第一季工作收入補貼將於4月8日至5月4日接受申請,本年度申請對象放寬至澳門非永久居民。

凡年滿四十歲、於申領補貼季度內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人士,以及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須於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只要每月工作不少於152小時,或從事紡織、成衣及皮革產品製造出口業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且該季度工作收入少於澳門元15,000元,均可申請工作收入補貼。

此外,凡持有由社會工作局發出有效的「殘疾評估登記證」、於申領補貼季度內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為受僱人士、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須於2019年12月31日或以前取得),以及每月工作不少於128小時便可申請。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人士,除需填寫專用申請表格上之個人資料外,還需經由其雇主填寫工作時數、工作收入、僱員職位、休假及缺勤、每週休息日等資料。申請表經雇主及僱員共同簽署後,由僱員連同其個人身份證副本、銀行帳戶資料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一併遞交。若曾申請補貼且銀行帳戶及殘疾評估登記證資料維持不變,再申請時則毋須遞交銀行帳戶資料。

澳門財政局還表示,當局有權要求雇主就申報資料提供一切證明文件,申請表格上亦列明了聲明條款,若雇主及僱員提供虛假資料、不正確資料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獲發補貼,除有關補貼申請會被撤消及須返還已收取之補貼款項外,還須承擔法律追究責任。

另外,若申請人同時獲發社會保障基金的殘疾金,須向相關實體返還在職期間所收取的補助。

澳門市民除了可在澳門財政局大樓、黑沙灣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之外,亦可前往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等辦事處申請辦理。

澳門財政局: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收入少於15,000澳門元可申請收入補貼
澳門財政局: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收入少於15,000澳門元可申請收入補貼

該信息由智通財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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