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快時尚品牌Forever 21宣佈,已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以重組其業務。

Forever 21已正式在德拉威爾申請第11章破產保護,據法院文件顯示,的債務介乎10億至100億美元(約78億至780億港元)之間。公司計劃退出其在亞洲和歐洲的大部分國際業務,但並已獲得包括摩根大通牽頭的2.75億美元(約21.45億港元)融資,以及來自TPG Sixth Street Partners的7,500萬美元(約5億8500萬港元)新資本,以維持墨西哥和拉丁美洲業績。公司需要在破產保護期間,制定償還債務和扭轉業務的方案。

Forever 21於1984年成立,曾在數十個國家經營700多家門店,主打年輕人、特別是少女路線服裝。其競爭對手包括Zara、H&M等,曾於2011年以「天價」月租約1,380萬港元,進駐銅鑼灣京華中心三層巨舖,成為當時一時佳話。 近年,Forever 21面對產品銷量下滑及公司現金緊絀等問題。據《華爾街日報》早前報道,Forever 21的美籍韓裔創辦人張東文,早前已花光了來自摩通的貸款,用以彌補虧損,聘用重組顧問協助其結束部分零售店、籌集新貸款,但最終也未能逃避破產的命運。

據《紐約時報》報道,Forever 21現存超過350家門市、包含178家美國店面將關閉。不過,官方宣稱仍會維持網店的運作,並維持美國各大百貨公司的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