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曹貴子涉嫌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及康宏環球(01019.HK)的董事局、股東和投資者,導致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以接近9,000萬港元,收購他所持有的一間投資公司,違反普通法。

55歲的曹貴子是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的前董事,亦是主要股東,持有50%股份。他於2016年4月向康宏環球介紹信盈國際投資的收購計劃。該公司從事資產投資及顧問服務,而曹貴子當時持有信盈國際55%股權。其後,康宏環球非直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以超過8,900萬港元收購信盈國際。

曹貴子被指無向聯交所披露他是康宏環球的主要股東、實質或影子董事,無向康宏環球披露收購信盈國際是一宗關連交易,結果導致康宏財務在無召開必要的公司會議,或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的情況下,收購信盈國際。

曹貴子從交易中收取了超過5,700萬港元。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訴,於是展開調查,並與證監會在2017年12月採取聯合行動。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起訴曹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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